家庭安全小常识( 二 )


四、家庭防火
1.预防电气火灾 。 首先要根据防湿、防潮、防热、防腐等具体要求 , 合理选用线路种类;其次确保各类电器、线路的质量安全 , 保证线路能在电器添置的情况下 , 不出现过负荷情况;另外线路敷设时应尽量走近路、直路 , 避免迂回曲折 , 减少交叉跨越 。 线路间的相互连接及线路与电器的连接处 , 接触电阻较大 , 产生的焦耳热易引燃绝缘层 。 因此接头要牢固 , 防止接触面松动氧化 。 线路穿墙的部分要设置套管 , 防止线路磨损而造成漏电、短路;线路未穿墙的部分要设置阻燃套管 , 避免因线路起火而引燃室内其他可燃物 。 常用灯具应安装在距可燃物一定的距离外 , 防止照明热引燃可燃物 。 雷雨天收看电视则不应使用室外天线 , 以防雷击起火 。 使用洗衣机时不可一次投入过多衣物 , 防止电机过载 , 甚至“闷车” 。 电冰箱在使用时应保持后部干燥通风 , 避免接触可燃物 。 电热毯容易因折叠造成电热丝断裂产生火花或长时间通电而起火 , 因此使用电热毯时 , 人不能离开且不能在固定位置折叠 。 电熨斗在使用时和使用后都有较高的温度 , 易引燃被烫熨的衣物 , 因此使用后应放置在专用的架子上 , 让其自然降温 , 防止因余热引起火灾 。
2.防止室内外乱堆放不能将物品 , 尤其是可燃物堆放在影响疏散的部位 , 如走道、楼梯间休息平台及楼梯下等位置 , 也不能将可燃物堆放在用火频繁及易产生高温的地方 。 如灶台、取暖器附近 , 防止可燃物表面温度达到着火点而起火 。 另外有的家庭擅自储存过量鞭炮、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 一旦发生火灾 , 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 因此这种现象应杜绝 。

家庭安全小常识


1.每个家庭必须具备一些必要的电工器具 , 如验电笔、螺丝刀、胶钳等、还必须具备适合家用电器使用的各种规格的保险丝具和保险丝 。
2.每户家用电表前必须装有总保险 , 电表后应装有总刀闸和漏电保护开关 。
3.任何情况下严禁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 保险丝的大小一定要与用电容量匹配 。
更换保险丝时要拔下瓷盒盖更换 , 不得直接在瓷盒内搭接保险丝 , 不得在带电情况下(未拉开刀闸)更换保险丝 。
4.烧断保险丝或漏电开关动作后 , 必须查明原因才能再合上开关电源 。 任何情况下不得用导线将保险短接或者压住漏电开关跳闸机构强行送电 。
5.购买家用电器时应认真查看产品说明书的技术参数(如频率、电压等)是否符合本地用电要求 。 要清楚耗电功率多少、家庭已有的供电能力是否满足要求 , 特别是配线容量、插头、插座、保险丝具、电表是否满足要求 。
6.当家用配电设备不能满足家用电器容量要求时 , 要更换改造 , 严禁凑合使用 。 否则超负荷运行会损坏电气设备 , 还可能引起电气火灾 。
7.购买家用电器还应了解其绝缘性能:是一般绝缘、加强绝缘还是双重绝缘 。 如果是靠接地作漏电保护的 , 则接地线必不可少 。 即使是加强绝缘或双重绝缘的电气设备 , 作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亦有好处 。
8.带有电动机类的家用电器(如电风扇等) , 还应了解耐热水平 , 是否长时间连续运行 。 要注意家用电器的散热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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