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构造方面包括:
(1)圈梁、构造柱(芯柱)截面尺寸和配筋构造 。 (2)墙柱高厚比应满足《砌体规范》第6.1.1条的要求 。 (3)按规范要求在梁支承处砌体中设置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垫块 。 (4)填充墙、隔墙、砌块砌体应分别满足《砌体规范》第6.2.8、6.2.10、6.2.11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 (5)在较长阳台挑梁根部、较大窗洞VI两侧、集中力较大处设置构造柱 。 (6)墙梁材料、构造应符合《砌体规范》第7.3.12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13.3.4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砌体填充墙, 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填充墙在平面和竖向的布置, 宜均匀对称, 宜避免形成薄弱层或短柱 。
2.砌体的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M5;实心块体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U2.5, 空心块体的
强度等级不宜低于
MU3.5;墙顶应与框架梁密切结合 。
3.填充墙应沿框架柱全高每隔
500~600mm设
2φ6
拉筋, 拉筋伸入墙内的长度, 6、7
度时宜沿墙全长贯通, 8、9
度时应全长贯通 。
4.墙长大于
5m
时, 墙顶与梁宜有拉结;墙长超过
8m
或层高
2
倍时, 宜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墙高超过
4m
时, 墙体半高宜设置与柱连接且沿墙全长贯通的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
5.楼梯间和人流通道的填充墙, 尚应采用钢丝网砂浆面层加强 。 ”
关于多层砖砌体房屋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要求《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规定:
楼电梯间的四角、楼梯段上下端对应的墙体处、外墙四角和对应转角、错层部位横墙与外纵墙交接处、大房间内外墙交接处、较大洞口两侧等构造柱最小截面240×180mm, 纵向钢筋4根12, 箍筋间距不宜小于250mm, 且柱上下端宜适当加密, 构造柱与墙体连接处做马牙槎, 并每隔500mm设置2根6的拉结钢筋, 拉结钢筋伸入墙体不小于1m, 构造柱下端伸入室外地面以下不小于500mm, 或与埋深不小于500mm的地圈梁相连 。
综上可见:如果建筑属于多层的砌块填充墙, 外墙四角和对应转角、错层部位横墙与外纵墙交接处、大房间内外墙交接处应该设构造柱 。
如果建筑非多层的砌块填充墙,
填充墙长度大于8米或高的两倍时, 中间加设构造柱, 但同时有规定填充墙长度大于5米时应与其上部梁有可靠拉结, 而且砼柱伸出的2φ6沿高@500-600的锚拉钢筋, 6、7度(设防)时宜沿墙拉通, 8、9度时应沿墙拉通 。 一般6度地区施工的工程中, 把墙长控制在大于4米就加构造柱, 比较方便施工, 就成了通俗默认的规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