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长沙哪些情形下不得申领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
推荐阅读
- 长沙驾照到期如何换新证
- 土字旁的字有哪些字 土字旁的字
- 古诗词的表达方式有哪些古典诗词中常用的表达方式
- 黑腹果蝇危害 黑腹果蝇有哪些危害
- 冬天的应季水果有哪些
- 代表母亲节的花有哪些 代表母亲节的花
- 附领取流程 长沙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条件
- 长沙领失业金需要办理失业登记吗?
- 线上+线下 长沙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渠道汇总
- 最新 长沙技能提升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