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个税汇算清缴申报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2020年个税汇算清缴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
2021年3月1日起 , 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正式启动 , 该项工作将持续至6月30日 。主管税务机关将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办理 。目前 , 个税APP已经上线年度汇算专题页面 , 纳税人可根据提示进行操作 。
7种情形或可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指出 , 实践中有7种比较典型的情形将产生或可能产生退税 , 分别是:
1、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 , 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2020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 , 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 , 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 , 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 , 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 , 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 , 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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