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银行坑走1.4亿!二人合伙操纵巨额骗贷案还原( 二 )


据被害人张某1的陈述:
冠鼎公司和宏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杜某生诈骗我5000万元,冠鼎公司的法人是丁某,宏辉公司的法人是刘某某 。2014年5月我经王海东介绍认识的杜某生,其想以21293.013千克纯银作质押向我借款5000万给冠鼎公司,宏辉公司作担保人,月息2%,期限三个月 。我从库房里拿出一块儿银锭,刘某某提出用电锯切割银锭后拿割角儿做鉴定,两个工人背对我切割银锭,刘某2对我说割角儿时有火星就没让我进去,我没看到切割过程 。我拿割角儿到辽宁省宝玉石质量鉴定检验中心鉴定,鉴定结果为金属含量99.9%的白银 。同年7月15日,杜某生未向我支付利息也找不到其人,借款给杜某生的刘某1也找不到其人 。我们对存储在中外运的质押物重新抽样鉴定,鉴定结论是锌 。可能是在中外运割角儿时银锭被掉包了 。
来看看是如何掉包的 。
据裁定文书内容,曹某是刘某某的员工,据他的证言:
2013年开始,刘某某和刘某2陆续找我去公司为取样割过四、五次角儿,最后一次割了16个角儿 。他俩告诉我切割的是银锭,刘某某还让我别多问,按照他们的要求割角儿 。我在杜某生、刘某某及杜某生秘书张某3的办公室都割过,刘某2希望我尽量每次割的角儿都一样,割下来的角儿都被刘某2拿走了 。我到中外运割过几次角儿,每次刘某某、刘某2、金增发还有个被称为“高某3”的人在场 。每次去中外运割角儿的前几天,刘某2都找我先到公司割角儿,然后再到中外运割角儿 。刘某某在他的办公室告诉我按照前几次在公司割角儿的大小切割,在中外运割角儿时我发现切割的金属很硬,与在公司割的金属不一样,刘某2和刘某某不让我瞎问 。我按照他俩要求割角儿的大小切割,每次快切割完时“高某3”戴手套将割角儿直接掰下来扔给对方,我发现“高某3”扔在地上的角儿与我现场切割的金属不一样,他扔的应该是我之前在公司里切的角儿 。我在中外运现场切割的金属比之前在公司切割的金属质地硬、颜色发青并有黑点 。在中外运现场没人发现高某3扔出去的角儿与我切割的金属不一样,刘某某和刘某2不许我多说话,我第一次在中外运的仓库中割角儿就发现“高某3”掉包了 。
贵金属骗贷不止一例 19家银行被骗贷款190亿
实际上,利用掺假贵金属向银行骗贷的案例不止一次 。2018年2月,原银监会就公布了一起百亿黄金骗贷案的处罚 。
这一次的案由,按银监会公告,系由陕西潼关县联社发生一起2000万元质押贷款案件而全面排查中发现的 。排查发现,多名外部不法人员横跨陕西、河南两省,以纯度不足的非标准黄金做质押物,骗取1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190亿元贷款 。

从银行坑走1.4亿!二人合伙操纵巨额骗贷案还原


陕西、河南原银监局依法查处了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质押贷款案件,对两地涉及该案的1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罚款5250万元,并处罚104名责任人 。其中,陕西方面对辖内涉案的1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罚款合计5000万元,河南方面对涉及该案的工商银行河南三门峡灵宝支行处以罚款250万元 。
对此,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暴露出上述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存在诸多缺陷:
一是贷款“三查”形同虚设 。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审查不严格、贷后管理缺位,部分基层机构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有章不循、违规操作,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二是押品管理严重失效 。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贷款质押物的检测及价值评估存在重大纰漏,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三是业务开展盲目激进 。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过度追求业务发展规模和速度,不了解自己的客户,不能穿透业务风险,部分机构违规开展业务审批,重要岗位未形成有效制约,内控审计作用缺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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