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


海口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


海口养老保险转入条件
1、跨省转入
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且为一般账户人员(但女超过40岁、男超过50岁时,在我省缴费年限仍达不到10年的外省户籍且未办理正式调动的一般账户人员不可办理转入) 。外省缴费一次性补缴超过三年(含)以上的需提供法律文书 。
2、省内转入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
海口养老保险转出条件
跨省转出
【海口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参保人员因工作调动、领取待遇等情况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到外省 。要求单位已为参保人办理停保,参保人无欠费记录,如存在欠费记录,需补缴欠费或明确放弃补缴欠费后,再办理转出手续;参保人本人明确放弃补缴个人欠费的,需本人书面签字确认;如出现缴费未到账情况,需等到账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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