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推出公租房 面向无房新就业人士

公租房 , 顾名思义就是公共租赁住房 , 它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 , 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 比较便宜的租金十分适合于刚出社会的大学生们 。本期的广州文化 , 为你解析 。
广州今年首次推出新就业无房职工的公共租赁住房 。继今年4月广州推出16668套面向单位整体租赁的房源后 , 7月18日 , 广州市住建委再发布消息 , 5860套面向个人、家庭申请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正式推出 , 房源点共有11个 。7月28日至30日将开放房源点供申请对象参观 , 7月31日至8月21日受理个人、家庭网上预申请 , 12月6日进行摇号配租 。
第一类对象是广州市人才绿卡主卡持有人 , 此类人员须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
【广州推出公租房 面向无房新就业人士】第二类对象是其他新就业无房职工 , 此类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拥有广州市户籍;二是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 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计算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三是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 , 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四是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 , 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五是申请人在广州(含在穗部属、省属单位)工作 , 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 下同)半年(含半年)以上 。缴纳社会保险时限计算至申请截止日的上月底(即2017年7月底) 。
以个人名义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的 , 可1人以个人名义申请 , 也可2人以个人名义申请合租 。申请合租的2人均需符合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条件 。
以家庭名义申请的 , 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仅限于申请人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