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住房公积金家庭组合贷款指南


长春住房公积金家庭组合贷款指南


申请条件:
借款人所购房产为长春城区(含公主岭市)新建商品住宅 。借款人须为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 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不限缴存地 , 且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需同时满足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
贷款额度:
组合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 。
贷款期限:
组合贷款期限按照借款人贷款年限确定 , 最长期限为30年 , 且不超过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至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加5年 。
贷款利率:
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 1-5年期贷款利率为2.75% , 6-30年期贷款利率为3.25%;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  1-5年期贷款利率为3.025% , 6-30年期贷款利率为3.575% 。
办理流程: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申请材料 , 省直中心三级审批通过后 ,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与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组合)借款合同 。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家庭组合贷款申请表(原件1份);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和个人缴存明细
(原件1份);
3.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原件1份);
4.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
份);
5.户口簿(复印件1份);
6.婚姻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7.首付款收据(客户联复印件1份);
8.建行一类储蓄卡(复印件1份);
9.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2份);
10.省直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贷款偿还:
【长春住房公积金家庭组合贷款指南】家庭组合贷款仅限于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2人还贷 , 还款方式分为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方式 。
举例:自己还款能力不足 找老爸帮忙
举例来说 , 借款人王某 , 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3000 , 计划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50万元购房 。其个人还款能力有限 , 按照原来住房公积金政策 , 只能贷款30万元 , 不能满足贷款购房需求 。住房公积金家庭组合贷款推出后 , 其父亲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和王某共同申请50万住房公积金贷款 , 这样即可满足职工贷款购房需求 。
注意事项:
共同借款人通过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打印的个人缴存证明及明细需标注网上查询密码;个人信用报告需提供详版 , 有效期限为两个月 , 现役军人需提供军官证征信及身份证征信原件;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籍的 , 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关系证明材料 , 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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