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期限


广州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期限


【申请期限】
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以申请时实际招用人数核发补贴,后续年度申请时,按其实际净增招用人数核发补贴,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初创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 。
【申请条件】
1、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请补贴当月前连续6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 。
2、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12个月内,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 。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初创企业的,只有一家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
【广州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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