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女村民15年前买地建房,如今卖家儿子反悔不能确权?( 二 )


针对何女士反映 , 购地时所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上有其签名及手印 , 何某结予以否认 , 强调自己没有签字 , 没有签过任何协议 , 签过任何名字 , 不清楚协议上为何会有自己的名字 , 怀疑协议有问题 , 但其承认父亲卖地后 , 自己作为儿子虽有疑问 , 但没有问过父亲 。
何某结同时表示 , 据其所知 , 该村也有部分村民卖地 , 起码有十几二十人如今也面临争议 , 且尚未解决 , 其与何女士的纠纷如何解决 , 将视其它村民未来如何处理再作决定 , “我们就跟着大众 , 看大家怎么处理” 。
对于上述说法 , 何女士与丈夫冯先生予以反驳 , 称该村尚存争议的是本村村民将宅基地卖给外地人、其它城市居民 , 像自己这样因个人没有宅基地 , 通过合法交易 , 向本村村民购地的只有自己一人 , 与上述情况有着本质区别 。
十二村股份合作公司负责人:建议双方走法律途径
何女士16年前向本村村民购买宅基地 , 是否合法?为何会被排除在拟确权名单之外?南都记者采访了珠海经济特区十二村股份合作公司负责人郑先生 。
对方表示 , 此前公布的名单只是政府进行确权之前的一次摸底 , 将名单进行公示 , 有异议的可以提出来 。 何女士也曾向其出示过购地协议 , 但据(何某结)反馈 , 何女士当年是向其父亲买地 , 儿女们并未签名 。 何女士认为(何某结等)已在协议上签名 , 双方存有争议 ,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看法院怎么判 , 签订协议是否成立 。 因其当时不是村干部 , 未在场见证 , 也不是鉴定机关 , 真实性无从判断 , ”我无权下定论 , 双方可走法律途径 , 法院怎么判我们就怎么执行” 。
律师:农村宅基地等流转纠纷可由镇政府进行界定
土地流转引发的纠纷 , 该如何解决?遭遇纠纷 , 土地出让、受让双方又该如何维护各自合法权益?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林叔权律师表示 , 何女士遇到的问题 , 实际是城中村村民遇到的问题 。 按照法律 , 经村民组织同意 , 一个村集体组织内部的村民之间可以转让土地 , 如果当时是村委会盖章 , 一点问题都没有 , 但因为城市发展 , 村变成了城中村 , 村集体成为社区 , 后来是居委会盖章 , 但居委会能不能管宅基地 , 能不能管宅基地的转让 , 建议当事人先寻求南屏镇政府和上一级区政府先做个界定 , 对于由村变为居委会的城中村 , 能不能由居委会代行村委会的相关职能 , 在没有界定之前 , 当事人直接去法院起诉 , 也很可能不被受理 。
【二手房|女村民15年前买地建房,如今卖家儿子反悔不能确权?】广东品盛律师事务所杨晓峰律师认为 , 同一个村集体组织成员之间转让宅基地是合法的 , 何女士所签土地出让合同应该是有效的 , 合同的效力并不会因土地出让者的死亡而发生改变 , 如今土地出让者的后人提出异议 , 致何女士难以确权 , 但因类似的案件在可诉性上仍不确定 , 建议何女士可先向所在地镇政府反馈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