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租的房子被征收了,租户可以得到补偿吗?

租的房屋被征收了,作为承租人有时也会感觉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害,尤其是企业租房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突然房屋被收走了,钱都给了房主,那租户的权益怎么保护?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通过一个案例为大家讲解一下,租户该如何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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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某系北京某村某小区某户的承租人。2016年政府作出1号批复同意某公司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裴某的房屋位于1号批复用地范围内,相关土地所有权人为村经济合作社。裴某不服1号批复,申请行政复议。政府作出32号复议决决定,以裴某不具有本案利害关系为由,驳回了裴某的复议申请。裴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批复|租的房子被征收了,租户可以得到补偿吗?


法律分析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与《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申请人与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是其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法定条件之一。那么租户与房屋被征收的行政行是否存在“利害关系”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债权人以行政机关对债务人所作的行政行为损害债权实现为由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就民事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但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依法应予保护或者应予考虑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能通过民事诉讼使租户的利益得到保障的话,一般不能通过行政诉讼中解决。本案中,裴某作为普通承租人,其权利义务主要是通过租赁关系间接受到1号批复的不利影响,裴某的权利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房主主张,因此不具有行政法上的“利害关系”,不可以就征地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批复|租的房子被征收了,租户可以得到补偿吗?


那么租户就无法在征收中提出补偿吗?当然不是。最高法关于《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同时也说明,如果租户无法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的问题,例如租户在租赁的房屋上有重大添附,比如装修;或者在租屋里依法享有生产经营权。此时征收行为将会直接造成其在房屋上的财产损失或者停产停业损失。为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租户依法对征收决定或强制执行行为享有原告资格和复议申请人资格,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就是说,此时租户可以因征地行为请求行政补偿或赔偿。您明白了吗?【 批复|租的房子被征收了,租户可以得到补偿吗?】史律师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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