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包|江西一女子房贷没办成,退购房定金被抓:她的故事远比想象恶劣!( 二 )



已经被买房欲望冲昏头脑的胡小丽并未意识到自己已经一步步走进了犯罪的深渊 , 而是欣然应允 , 并将自己的身份证、电子照片、户口本信息等资料发给了张刚 , 随后张刚通过网络为胡小丽购买了一本假离婚证 , 并帮她办理了房产网签手续 。
按照买房流程 , 此后胡小丽顺利地签订了协议 , 支付了定金 , 并获得了房贷资格 。 原本以为一切都相当顺利 , 但在办理房贷时却卡了壳 。 贷款银行通过各种途径查询到胡小丽并不能单独办理房屋贷款 , 因此对其申请进行拒绝 。
这一下胡小丽顿时傻了眼 , 她完全没料到事情的复杂性 , 但此时如果找丈夫林华相助 , 绝对会引发家庭地震 , 无奈之下胡小丽只有退房这条路可以走 。 但当胡小丽找到房产中介张刚的时候 , 对方瞬间翻脸不认人 , 而且售楼部坚称系胡小丽自身问题 , 定金不予退还 。
双方因此发生争执 , 无奈胡小丽人单力薄 , 怎能敌得过专业房产销售的七嘴八舌 , 胡小丽不仅讨不回定金 , 反而受了一肚子气 , 怒火攻心之下 , 胡小丽打了报警电话 。 但胡小丽没想到的是 , 这是一把双刃剑 , 这一报警也把她购买假离婚证书的事情给抖落了出来 。
这下可是了不得 , 离婚证是国家机关向解除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发放的特殊证件 , 私自伪造或买卖离婚证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 , 不仅有民事法律风险 , 也会构成刑事犯罪 , 总之是要负上法律责任 , 具体会怎样还需要结合事实和情节来认定 。
既然如此 , 当地警方经过调查后 , 立即对胡小丽和张刚进行了控制 。 事情败露之后 , 林华对胡小丽的倔强行为十分痛心 , 但此事木已成舟 , 而且从警方调查结果来看 , 胡小丽涉嫌的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 这个罪名可不轻 , 林华也是无可奈何 。

从本案来讲 , 胡小丽虽然只是为了单独购房享受首套房产放贷便利 , 但对林华的权益来说是一种侵害 , 二者之间形成了一种民事法律风险 。 对于胡小丽来说 , 也是存在较大风险的 , 现实就是售楼处给她上了一课 , 发生纠纷之后 , 不仅得不到同情 , 反而还会受到法律惩处 。
在这里 , 可能会有人提出异议 , 这假离婚证不是房产中介张刚办的吗 , 又不是胡小丽本人去购买的 , 为何胡小丽还要承担刑事风险呢?其实这个需要看具体事实的 , 这张假离婚证不仅要看其目的 , 还要看其危害 , 更要看其主体 。
胡小丽是出于自己使用的目的 , 委托中介张刚“购买”伪造的国家证件 , 其需要向制造人提供自己所需要的资料信息 , 制造人会根据胡小丽的要求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制作 , 因此胡小丽不仅涉嫌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共犯 , 更可以直接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共犯 。
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 一般经查实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 严重的甚至会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 可见 , 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处罚是相当严厉的 。
特别是像离婚证这样的证件 , 伪造和买卖的法律风险不可小觑 , 因为我国法律并没有“假离婚”这个概念 , 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 , 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 , 所以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完全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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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当地法院审理后认为 , 胡小丽、张刚买卖国家机关证件 , 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 遂依法判处胡小丽管制3个月 , 并处罚金4000元 , 判处张刚管制4个月 , 并处罚金4000元 。

胡小丽虽然最终身陷牢笼 , 但和她类似的故事还在其他地方轮番上演 , 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房地产市场的各种乱象 。 很多人为了买房炒房想尽办法来应对相关规定 , 看起来聪明绝顶 , 实则是作死的节奏 , 不仅肆意损害着社会诚信 , 还对社会和谐构成威胁 , 因此严厉打击很有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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