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离婚官司本人可以不出面吗 老婆起诉离婚我不出庭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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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 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 应准予离婚 。依诉讼程序以判决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 , 称为裁判离婚 。中国婚姻法对一方要求离婚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和处理原则 。那么 , 打离婚官司本人可以不出面吗 , 全权委托办理可以吗?
网友咨询:我人在外地打离婚官司 , 本人不出面 , 全权委托律师可以吗?

打离婚官司本人可以不出面吗 老婆起诉离婚我不出庭可以吗


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李莹律师解答:
一般是不可以的 ,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如果不能表达意思的 , 或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 , 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 在民事案件中 , 诉讼当事人委托了全权代理人的 , 本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 。但是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 , 是解决当事人身份关系的案件 , 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出庭陈述自己的观点 。比如说 , 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是否同意离婚以及财产的分割处理 , 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 , 必须由当事人真实表达意思 , 法院才好依法处理 。并且根据法律规定 , 离婚案件法院必须进行调解 , 只有在调解无法和好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判决 。
所以 , 离婚案件除特殊情况外 , 原则上必须本人出庭 。因此法院通知开庭审理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即使委托了全权代理人 , 也应当出庭 。但如果当事人一方属于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形 , 这则可以事先写好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 , 届时由代理人交给法庭 。
离婚官司不可以全权委托办理 。
离婚案 , 去法院起诉离婚 , 夫妻一般都要出庭的 , 除非因为身体情况等原因不能出庭的 。应该经过法庭审批同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 , 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 , 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 , 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 , 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 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 , 调解无效 , 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 调解无效的 , 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 , 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 应准予离婚 。
李莹律师解析:
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 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 , 可以缺席判决 。
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 , 可以拘传被告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 , 经两次传票传唤 ,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 可以拘传 。”
被告一方下落不明
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 , 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 , 导致双方感情淡化 , 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 , 大都判决离婚 。可是夫妻一方已经下落不明了 , 法院如何传唤被告才能将离婚缺席判决呢?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 , 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 , 即便被告不出庭 , 法院亦可缺席判决 。但是 , 公告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
(1)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
(2)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 , 但法院已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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