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路夫妻的家庭财产继承 再婚夫妻财产子女如何继承


半路夫妻的家庭财产继承 再婚夫妻财产子女如何继承


【引言】在我们现实生活中 , 存在很多再婚家庭 , 无论是离异再婚、还是丧偶之后再婚的 。
相比较起来 , 再婚家庭与原配家庭可能存在的最大区别 , 就在于再婚前是否有子女、子女是随了自己还是前任 。那么 , 相应又会延伸出一个后续问题:未来家庭财产 , 到底应该怎么分、分给谁?
我们知道 , 按照《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 , 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中 , 其中包括了子女 , 无论子女是婚生还是非婚生、是养子女还是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换句话说 , 即便私生子、随了前任多年不来往的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 , 都有可能存在财产的合法继承权 。
半路夫妻的家庭财产继承 再婚夫妻财产子女如何继承


那么 , 对于再婚家庭而言 , 家庭财产是如何继承的?会遇到哪些问题?应当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再婚家庭 , 常见的三种财产继承情况】家家户户情况各不同 。
如果再婚家庭组建之前的双方都没有过子女 , 那么未来继承与一般原配家庭没有区别 。
因此 , 这里先重点向大家介绍一下常见的三种情况:对于再婚家庭 , 按照法定继承 , 未来的财产分配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 。
情况(一):双方再婚前均有子女 , 但不存在扶养关系 。
张阿姨和丈夫是再婚家庭 。之前两个人各有一个孩子 , 分别随了前任 。
俩人结婚之后 , 共同出钱购买了一套房子 。婚后两个人又生了一个孩子 。
假设张阿姨的丈夫先去世了 , 过世时其父母均已不在世 。这时候 , 房子的一半儿作为遗产 , 将由丈夫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 包括了张阿姨、婚后生的孩子、以及丈夫之前的孩子 , 各自1/6 。
后来张阿姨又去世了(其父母均已过世) 。这时候 , 张阿姨4/6房产份额作为遗产 , 由与丈夫的孩子、自己再婚前的孩子平均继承 , 各自继承2/6 。
这时候张阿姨与再婚丈夫家的共同房产 , 分配情况是:
与再婚丈夫共同的孩子有1/2份额 。
与前夫的孩子有1/3份额 。
再婚丈夫之前的孩子有1/6份额 。
这里我们先不讨论份额分配合适与否 , 但是有一个比较“有意思”的结论告诉大家:
再婚后双方的共同财产 , 谁先去世 , 谁之前的孩子得到的份额少 。
这个示例 , 同样适用于“再婚配偶与自己孩子不存在扶养关系的情形”——例如 , 与前任的孩子一直跟着自己长大 , 再婚的时候 , 孩子已经年满18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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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说明上面这个结论 , 我们再举个例子:还是张阿姨 , 假设再婚之后没有再生子 。
丈夫先去世 。这时候 , 房子的1/2为其遗产 , 分别由张阿姨、再婚丈夫之前的孩子继承 , 各自继承整个房子的1/4 。
后来张阿姨去世 。张阿姨去世后 , 她所有的3/4房产份额 , 全部由她与前夫的孩子继承 。
情况(二):与再婚配偶的子女存在扶养关系 。
张阿姨是初婚 , 爱人是二婚 , 再婚丈夫带着个未成年的孩子 。再婚后俩人共同买了一套房子 , 生了一个孩子 。
假设丈夫先去世了 。这时候房产份额情况是:张阿姨有4/6 , 丈夫的前子女有1/6继承份额 , 与丈夫共同孩子有1/6份额 。
后来张阿姨去世了 。这时候 , 张阿姨的4/6份额 , 由生子女、继子女两个孩子平均继承 。
所以 , 最终的结论是:生子女、继子女各自继承1/2房产的份额 。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在继承人范围内 , 可以视同为“亲生子女” 。所以 , 无论谁先去世、无论未成年子女是谁带来的 , 最终的结论是一样的:婚后共同孩子、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他们继承的份额是一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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