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介绍一下古代的宗祠家法呢,古代宗祠家法( 二 )


第二部分“裁断”,阐述了如何对违反家法族规的家人、族人进行裁断 。在家庭中,家长通常可在任何地方任意作出惩罚家人及奴仆的决定 。在宗族中,裁断的主要场所是称作“家公堂”的宗祠 。在宗祠中,族中尊长,对于较轻的过失,即可自行作出决断,而对于较重的过失,通常须族众集议后才能作出决定 。特别是擅自处死族人的宗族,几乎还都要强迫被处死者的直系血亲具结、画押,以防他们事后向官府报案,使族长等人受到官府的惩罚 。在量“罪”定罪之际,多数宗族还遵循有服加等、累犯加重、允许类推等原则,并且在妇女、子弟、奴仆等人违反家法族规之时要兼罚尊长、夫男和家长等人 。
第三部分“执罚”,阐述了如何实施对违反家法者的惩罚 。家法族规的执罚者,包括家长、族中尊长,祠壮、祠丁以及宗族的执事,甚至包括了普通的族人 。执罚的场所,主要是宗祠、祖墓,有过失者的家中及其所到之处 。而以活埋、溺毙、丢开等方式来处死族人的宗族,还选择僻远之处及深潭、江河等处来作为杀人的刑场 。因此,执罚舞台的广阔和执罚队伍的群众性,便构成了家法族规的又一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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