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栏|夫妻办理公租房资料年审有结婚证不行还得户口本上写“已婚”?

一栏|夫妻办理公租房资料年审有结婚证不行还得户口本上写“已婚”?

婚姻状况栏未填写

3月17日,成都市民张女士和丈夫去社区办理公租房年审业务,带了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证明资料,但不料遇到了问题。“我和我老公的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是空白,社区工作人员就说“你这个婚姻信息栏是空白的,就代表未婚”,要求将户口本变更后才能办理。

对此,社区工作人员解释称是因为有要求,需要证明材料信息一致,张女士提供的资料不一致,因此要求其进行更改。

不过,成都市武侯区住房保障中心表示,只有要结婚证就可以了,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没有要求。结婚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需要更改。

“你这个(户口本婚姻状况栏)空白的,就代表未婚,需要将户口本变更后才能办理。”3月17日,在武侯区望江路街道棕东社区办理公租房年审业务办理窗口,张女士和丈夫提交了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证明资料时,工作人员没有接收他们的资料,并要求更改户口信息,登记成已婚。原因为两人的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是空白,与实际已婚的情况不符合。听到社区工作人员的这番话,两人十分困惑,结婚证不就是婚姻证明吗?难道不能证明已婚?

张女士说自己户口是在家庭户中,在幼年时期办理的,文化程度一栏还写着“学龄前儿童”,婚姻状况一栏为空白,并没有因为结婚登记而进行变更,丈夫的情况也类似。

丈夫是省内其他城市的,来回一趟就是接近1000公里了,办这些很麻烦。

3月18日上午,采访人员来到成都市武侯区望江路街道棕东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对于张女士的情况,负责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解释称相关部门有规定,需要证明材料信息一致,“有规定的,要求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一栏要与现在婚姻状况相符合。”

对于结婚证能不能证明已婚的疑问,该工作人员表示,社区负责接收相关资料,审核是由相关部门处理,由于以前出现过因提供信息不一致审核未通过被退回,需重新提交审核的情况。因此,在发现市民有类似情况后要求其对户口本信息进行更改。

部门回应:

有结婚证即可

不需要更改

需要户口本上与结婚证上的信息一致,有这个规定吗?采访人员咨询了成都市武侯区住房保障中心,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没有相关规定”,只有要结婚证就可以了,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没有要求。结婚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需要更改。

针对张女士反映的情况,工作人员表示稍后会与属地街道办进一步沟通,帮助张女士办理业务。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张肇婷

【来源:爱看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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