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篇实用临时场地租赁合同范本( 五 )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应于一方向另一方书面提出请求后立即举行 。如在提出请求后三十天内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5.1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发生了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 。
15.2本合同15.1条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以下范围:
1)自然原因引起的事件,如地震、洪水、飓风、寒流、火山爆发、大雪、火灾、冰灾、暴风雨等;
2)社会原因引起的事件,如战争、罢工、政府禁令、封锁等 。
3)
15.3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对方,通报不可抗力详尽情况,提交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程度的官方证明文件 。相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不可抗力发生方,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不可抗力发生方对合同的处理意见 。
15.4在展会尚未开始前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应当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费用应当返还,双方均不承担对方的损失赔偿 。
15.5展会进行中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应当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费用应当按返还,双方均不承担对方的损失赔偿 。
15.6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需迟延履行的,双方应对迟延履行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
若双方对迟延履行无法达成一致,应按15.4、15.5条规定解决 。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终止及其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 。
第十七条附件及效力
双方同意作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是本合同重要且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时生效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第十八条信息披露
甲方可以网页等形式对外公布本合同约定的展览会名称、馆号和展览日期等相关信息 。乙方若调整展会名称、展览日期等内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未通知甲方致使甲方对外公布的展会名称、展览日期与乙方调整后的不一致,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
第十九条保密
双方对基于本合同获取的相对方的办展资料、客户资源等商业信息均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除非相对方书面同意,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披露该等信息 。
第二十条通知
本合同规定和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联络均应按照收件的一方于本合同确定之地址或传真发出 。上述联络如直接交付(包括通过邮件递送公司递交),则在交付时视为收讫;如通过传真发出,则在传真发出即时视为收讫,但必须有收件人随后的书面确认为证;如通过预付邮资的挂号邮件寄出,则寄出七天后视为收讫 。
第二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订立补充条款或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5篇实用临时场地租赁合同范本(三)
出租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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