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通测量(简述贯通测量步骤)
竣工复测制度
为了在工程竣工后及时了解施工现场线路及结构物的平面位置、结构尺寸 。在结构物竣工15天内,应进行结构物的竣工测量 。下部工程完工后,局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人员进行全管段的贯通测量 。
1、竣工测量由局经理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 。各分部工程部应派测量专业工程师参加 。
2、竣工测量结果整理后,列入竣工文件,并抱处工程部备案 。
3、路基施工完工后,由总工李上寿组织人员对路基中线、坡率测设,并详细记录测量结果 。形成测量成果书,报请总工程师签认 。测量成果书应资料齐全,计算准确,文整清楚,签字齐全;测量成果资料为受控资料,应按受控资料的有关规定办理 。
4、通道开挖贯通后,在符合贯通精度的前提下调整中线,据此施作贯通段衬砌,并按调整后的中线、水平丈量净空尺寸并作详细记录 。
5、各队技术组技术人员在路基、涵洞中线水平及几何尺寸测量后,填写丈量记录和检查证,现场自检工程师签认 。
6、工程竣工交验前,竣工复测成果及桩撅复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并按竣工验收要求填制竣工资料 。
7、其他工程按行业规定和建设单位要求办理 。
【简述贯通测量步骤 贯通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