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 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
《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是从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和消防常识中提炼概括的 , 是公民应当掌握的最基本的消防知识 。具体包括:
一、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 , 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 , 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
二、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 , 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
三、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
四、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五、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 。
六、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 , 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 , 注意消防安全 。
七、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
八、每个家庭都应制定消防安全计划 , 绘制逃生疏散路线图 , 及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
九、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燃材料 。
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 , 不乱接电源线 , 不超负荷用电 , 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 , 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
十一、正确使用、经常检查燃气设施和用具 , 发现燃气泄漏 , 迅速关阀门、开门窗 , 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
十二、教育儿童不玩火 , 将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
十三、不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 , 不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
十四、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 , 不乱扔烟头 。
十五、学校和单位定期组织逃生疏散演练 。
十六、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 记住疏散方向 。
十七、遇到火灾时沉着、冷静 , 迅速正确逃生 , 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
十八、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 , 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 , 捂住口鼻 , 弯腰低姿前行 。
十九、身上着火 , 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 , 压灭火苗 。
【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 消防安全】二十、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 , 可用浸湿的毛巾衣物堵塞门缝 , 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

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 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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