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离婚怎么分配

离婚经适房分配可以由双方协议分配 , 协议不成的 , 由法院判决;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根据《民法典》规定 , 离婚时 ,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 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经适房离婚怎么分配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流程(一)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人户口在马尾区的向马尾区建设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 , 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经适房离婚怎么分配】(二)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 , 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 , 报区房管局审核后 , 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 。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三)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 , 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
(四)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 , 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 , 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 , 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 , 确定选房顺序;
(五)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 , 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 。按得分确定批准顺序 对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 , 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请人家庭的现住房面积、落户时间以及困难情况等进行评分 , 以分数高低确定申购批准顺序 。
经适房离婚分割原则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 , 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 , 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 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 , 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 , 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 , 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 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 , 房屋应当归买受人所有 , 即此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