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实施垃圾分类的主体


什么是实施垃圾分类的主体



1、公共机构 。 包括党政机关 , 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 , 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 , 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
2、相关企业 。 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
【什么是实施垃圾分类的主体】垃圾分类指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投放和搬运 , 从而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 垃圾分类可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 , 大致根据垃圾的成分构成、产生量 , 结合本地垃圾的资源利用和处理方式来进行分类的 。 分类的目的就是为了将废弃物分流处理 , 利用现有生产制造能力 , 回收利用回收品 , 包括物质利用和能量利用 , 填埋处置暂时无法利用的无用垃圾 。 各地、各区、各社(区)、各小区地理、经济发展水平、企业回收利用废弃物的能力、居民来源、生活习惯、经济与心理承担能力等各不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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