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山东济南:退房要注意!女租客退房后,遗留物品被中介拍视频放上网!( 二 )



郑晶晶律师称 , 中介公司在视频中分析租客职业及个人故事时 , 如果进行了恶意影射、编造或者使用了侮辱性的词汇 , 在能够识别出租客真实身份的情况下 , 这种行为还涉嫌侵犯租客的名誉权 , “如果由此引发评论中网友大量的网暴行为 , 中介和网暴的网友们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 ”

如果个人隐私被侵犯
租客如何维权?
承租人如果因房屋中介发布的信息导致被网络“人肉”搜索 , 或承租人周围人员基于其承租房屋、遗留个人物品的特征等信息 , 形成对其个人名誉、人格的负面评价 , 导致其名誉权受损 , 则房屋中介公司应当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 同时 , 作为网络平台管理人、恶意传播的网络用户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

你认为此类视频
是否侵犯了租客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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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普法微信公众号
编辑:田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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