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类别,安全生产事故分类

1、安全生产事故分类安全生产事故分类主要分为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高处坠落、坍塌、火药爆炸、瓦斯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伤害类型 。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仅限于生产单位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事故,有一定的突发性,一般是人为过失造成的伤害 。
1、物体打击指由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本类事故适用于落下物、飞来物、滚石、崩块等造成的伤害 。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爆炸等引起的物体打击 。
2、车辆伤害指企业内由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车辆的行驶中 , 发生挤、压、坠落、撞车或倾覆等事故;发生行驶中上、下车事故;发生因搭承矿车或放飞车事故;发生车辆运输摘挂钩事故、跑车事故等均属本类别事故 。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
3、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 。适用于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被设备的转动机构缠住等造成的伤害 。已列入其他项事故类别的机械设备造成的机械伤害除外,如车辆、起重设备、锅炉和压力容器等设备 。
4、起重伤害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 。适用于统计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伤害 。起重作业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搭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汽车吊、电动葫芦、千斤顶等作业 。
5、触电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 。用于统计触电、雷击伤害 。如人体接触设备带电导体裸露部分或临时线;接触绝缘破损外壳带电的手持电动工具;起重作业时 , 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体;触电坠落;电烧伤等事故 。
6、淹溺指大量的水经口、鼻进入人体肺部,造成呼吸道阻塞或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 。用于统计船舶、排筏、设施在航行、停泊作业时发生的落水事故 。“设施”是指水上、水下各种浮动或者固定的建筑、装置、电缆和固定平台 。
7、灼烫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 , 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
8、火灾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这里指的是造成人身伤亡的企业火灾事不适用于非企业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比如居民家中失火蔓延到企业的火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统计这种火灾 。
9、高处坠落指因人体所具有的危险重力势能引起的伤害事故 。适用于在脚手架、平台、陡壁等高于地面的施工作业场合;同时也适用因地面作业踏空失足坠入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情况 。但不包括以其他事故类别作为诱发条件的坠落事故 , 如触电坠落事故 。
10、坍塌指建筑物、构筑物、堆置物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 。适用于因设计或施工不合理造成的倒塌;以及土方、砂石、煤等发生的塌陷事故,如建筑物倒塌、脚手架倒塌;挖掘沟坑、洞时土石的塌方等事故 。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事故 , 或因爆炸、爆破引起的坍塌事故 。
11、冒顶片帮片帮指矿井作业面、巷道侧壁在矿山压力作用下变形,破坏而脱落的现象 。冒顶是顶板失控而自行冒落的现象 。两者常同时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 统称为冒顶片帮 。适用于矿山、地下开采、掘进及其他坑道作业发生的坍塌事故 。
12、透水指矿山、地下开采或其他坑道作业时,意外水源带来的伤亡事故 。适用于井巷与含水岩层、地下含水带、溶洞或与被淹巷道、地面水域相通时,涌水成灾 。不适用于地面水害事故 。
13、放炮指施工时,放炮作业造成的伤亡事故 。适用于各种爆破作业,如采石、采矿、采煤、开山、修路、拆除建筑物等工程进行放炮作业引起的伤亡事故 。
14、火药爆炸指火药与炸药生产过程中,如配料、运输、贮藏等发生的爆炸事故 。适用于火药与炸药生产过程中,如配料、运输、贮藏、加工过程中 , 由手震动、明火、摩擦、静电作用,或因炸药的热分解作用,以及贮藏时间过长或存药过多,发生化学性爆炸事故;熔炼金属时,废料处理不净,因残存火药或炸药引起的伤亡事故 。
15、瓦斯爆炸指可燃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形成了浓度达到爆炸极限的混合物 , 接触明火时,引起化学爆炸事故 。主要适用于煤矿,同时也适用于空气不流通,瓦斯、煤尘积聚的场合 。
16、锅炉爆炸指锅炉发生的物理爆炸事故 。适用于使用工作压力大于0.7表大气压,以水为介质的蒸汽锅炉 。不适用于铁路机车、船舶上的蒸汽锅炉以及列车电站和船舶电站的蒸汽锅炉 。
17、容器爆炸指压力容器超压而发生的爆炸 。适用于盛装容器、换热容器、分离容器、气瓶、气桶、槽车等容器爆炸事故 。
18、其他爆炸其他爆炸,指凡不属于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的爆炸事故 。下列爆炸都发生此类事故: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燃性气体混合物引起的爆炸 。另外,炉膛爆炸、钢水包爆炸、亚麻尘爆炸等,均为“其他爆炸” 。
19、中毒和窒息指在生产条件下 , 有毒物进入人体引起危及生命的急性中毒以及在缺氧条件下 , 发生的窒息事故 。适用于有毒物经呼吸道和皮肤、消化道进入人体引起的急性中毒和窒息事故,也包括在废弃的坑道、竖井、涵洞中、地下管道等不通风的地方工作,因为氧气缺乏,发生晕倒,甚至死亡的事故 。不适用于病理变化导致的中毒和窒息事故,也不适用于慢性中毒的职业病导致的死亡 。
20、其他伤害指凡不属于前面各项的伤亡事故均列为其他伤害 。如扭伤、跌伤、冻伤、动物咬伤,钉子扎伤脚等 。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第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工以及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及时修订相关预案:
(一)制定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生重大变化;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五)在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
(六)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形 。

事故类别,安全生产事故分类


2、事故类别【事故类别,安全生产事故分类】以企业工伤事故为例 , 事故类别有20类,分别是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以及其他伤害等 。
事故类别
事故一般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由疏忽失误造成的意外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者其它严重损失的情况 , 比如交通事故、生产事故、医疗事故、自伤事故 。
事故分为生产事故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 。生产事故是生产经营过程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损坏设备、设施或造成经济损失,导致原活动暂时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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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事故的性质类别有法律分析:安全生产事故性质分类
(1)按事故的原因及性质分类:从建筑活动的特点及事故的原因和性质来看,建筑安全事故可以分为四类,即生产事故、质量问题、技术事故和环境事故 。
(2)按事故类别分类:按事故类别分,可以分为14类,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透水、爆炸、中毒、窒息、其他伤害 。
(3)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可以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三类 。
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 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 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 ,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 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 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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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类事故伤害类型一、二十类事故伤害类型
1、在我国,将事故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以及其他伤害等20个类别 。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 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有前款违法行为 , 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成犯罪的 ,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二、轻微伤害量刑标准2020具体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伤残的 , 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的,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 , 非法组织或强迫他人出卖血液造成伤害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这些规定属于拟制规定,而非注意规定 。
1、犯故意伤害罪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2、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 , 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
轻微伤害的量刑标准在实际的运用中式较为多见的,所以对于这类问题的充分了解有着积极的意义,对于具体的处罚标准有关的部门会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所以对于此类问题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利益需求可以得到有效的满足 。从而减少自己的利益算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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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事故类型分为哪20类法律分析:在我国,将事故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以及其他伤害等20个类别 。
法律依据:国标GB4661-85《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2.事故类别 01物体打击 02车辆伤害 03机械伤害 04起重伤害 05触电 06淹溺 07灼烫 08火灾 09高处坠落 010坍塌 011冒顶片帮 012透水 013放炮 014火药爆炸 015瓦斯爆炸 016锅炉爆炸 017容器爆炸 018其它爆炸 019中毒和窒息 020其它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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