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医院自制药品成“网红” 这些自制药品可以购买吗?


多医院自制药品成“网红” 这些自制药品可以购买吗?



如今, 随着网购热潮的兴起, 很多医院自制的药品成了“网红” 。 以往这些药品只在医院自有的门急诊或住院病房销售, 现在消费者却可以通过一些网购平台买到 。 这些通过网购平台购买的自制药安全吗?
“医院自制药品”的标准称谓是“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业内人士一般简称为院内制剂 。 院内制剂是如何成为“网红”的呢?适宜的价格、良好的口碑以及销售渠道的局限性, 或许都是它成为“网红”的原因 。 首先, 一些药品和护肤品的价格对于很多消费者而言偏高, 目前市场上, 部分医院自制药品价格更为亲民, 常常在几元到几十元不等, 这无疑使其更加具有竞争力 。 其次, 良好的口碑也使这些药品受消费者青睐 。 这些药品多数是在同类药物供给不足或疗效不显著的背景下, 大型医院为了满足患者的需求自行研发而成的 。 它们可以满足消费者治疗疾病的需求, 口碑良好 。
此外, 其销售渠道并不宽泛, 这也增加了其神秘感, 从而被广大消费者追捧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对院内制剂的生产许可规定是:医疗机构配制制剂, 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 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 不得配制制剂 。 这解释了某些院内制剂的独特性, 特别是一些专科医院的院内制剂, 更是被称为是“独家品种”, 供不应求 。
院内制剂的安全性和销售渠道是怎样的呢?《药品管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 必须具有能够保证制剂质量的设施、管理制度、检验仪器和卫生条件 。 第二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 并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配制 。 配制的制剂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 合格的, 凭医师处方在本医疗机构使用 。 特殊情况下, 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不得在市场销售 。
【多医院自制药品成“网红” 这些自制药品可以购买吗?】网上销售院内制剂的风险如何?对销售者而言, 销售院内制剂是违法行为, 因此触犯法律的案例屡屡被报道 。 购买者而言要考虑药品的安全性, 辨明真伪 。 另外, 院内制剂的保存期限普遍较短, 在良好的保存条件下, 有的需要冷藏, 有的需要避光、有的需要密闭干燥, 一般都不超过六个月 。 网络或非法渠道销售的院内制剂可能接触过超温、阳光暴晒或潮湿的环境, 药物有效成分可能存在损失 。
为了安全有效地使用这些药物, 我们应当去医院进行购买 。 选用院内制剂除了上述需要注意的, 还需要正确的诊断 。 院内制剂有明确的禁忌人群和使用注意事项, 这些都要靠医生和药师的经验, 消费者不宜自行诊断、选购和使用院内制剂 。
本文由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药剂科副主任丁庆明进行科学性把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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