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判网络的初一作文

公判网络的初一作文
被告:网络 。
原告:一网络受害者 。
【公判网络的初一作文】 诉因:要为无数网络受害者讨个公道 。
开庭----
原告诉词:“本人代表无数网络受害者起诉“网络”毒害青少年心灵 , 使无数痴情男女痛不欲生 。 因为它 , 无数青年抛弃学业 , 半途而废 , 更甚之走向犯罪道路 。 为人父母痛不欲生 。 ”
被告辩论:“的确 , 这种种罪恶无可否认是经过我方原告造成 , 可其本质却非我方原告所为 , 众所周知 , 网络只是一个查阅资料的工具 , 而毒害青少年心灵的资料乃是人类所创 , 并非我方原告的责任 。 ”
原告反驳:“被告上说不为其所创 , 是的 , 可被告也难脱责任 , 其非被告所创 , 但却因其危害人间 , 被告也应受到惩罚 。 其罪数数 , 实为滔天一定要施以重罚 。 ”原告情绪激动 , 走出被告席逼向原告 。
陪审席议论纷纷 。
“请坐回原告席 , 原告 。 请肃静!”法官重击庭锤 , 讲道 。
局面得到控制 , 被告方律师开始辩论:“原告以上所诉我不能认同 , 第一:我方原告只是一个媒介 , 只是一个沟通人们和信息的桥梁 。 第二:所传播信息的取择与人类 , 而并非我方原告诉选择 。 只是因为人性的`卑劣 , 为利益所获 , 无情的创造了这些信息 , 危害人间 。 却把所有的罪责推卸于一个可怜的媒介 。 就算没有网络 , 人性的卑劣何尝不会通过其他方式显露出来?真正应该控告的应是那些没有道德的网民 , 是那些无情的获利者 , 而不是在这控告一个可怜的媒介!”
原告羞愧的地下了头 。
判决:“原告弃权 , 我宣布:网络无罪——”
判决已经结束 , 但却给人以深思与回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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