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后的餐饮具应保存在什么地方,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附件3

1、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附件3推荐的餐饮具清洗消毒方法 (一)采用手工方法清洗的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⒈刮掉沾在餐饮具表面上的大部分食物残渣、污垢 。
⒉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餐饮具表面 。
⒊最后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
(二)洗碗机清洗按设备使用说明进行 。餐具表面食物残渣、污垢较多的 , 应用手工方法先刮去大部分后,再进入洗碗机清洗 。(一)物理消毒 。包括蒸汽、煮沸、红外线等热力消毒方法 。
⒈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 。
⒉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保持10分钟以上 。
⒊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
(二)化学消毒 。主要为各种含氯消毒药物(餐饮业常用消毒剂及化学消毒注意事项见附件7) 。
⒈使用浓度应含有效氯250mg/L(又称250ppm)以上,餐饮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作用5分钟以上 。
⒉化学消毒后的餐饮具应用净水冲去表面的消毒剂残留 。
(三)保洁方法
⒈消毒后的餐饮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 。
⒉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餐具保洁柜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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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消毒后的餐具应符合什么规定【消毒后的餐饮具应保存在什么地方,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附件3】清洗消毒后的筷子、汤勺、餐盘等餐具,应符合GB14934的规定 。
一、餐饮具消毒必须坚持“一冲、二次、三清、四消毒、五保洁”的模式进行,根据餐厅实行情况,要求用清水冲洗两遍 。
二、经消毒后的餐具要有保洁措施(保洁柜)以防交叉污染,未消毒的餐饮具一律不得使用 。
三、餐具消毒必须有专用消毒车和专人负责,并要有明显标志,并做好消毒记录(包括负责人,消毒时间、品种、数量等) 。
四、售饭台、保洁柜、工作台、桌登、门窗、门帘等每天三次用84消毒液擦洗消毒,并有专人负责、有记录 。
五、饭车、蒸柜、和面机、饺肉机、洗菜机等机械设备须有专人管理 , 用后保持清洁,并定期消毒 , 要有记录 。
六、冰箱、冰柜内必须分类摆放整齐,定期除霜、消毒并有专人负责、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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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餐饮卫生管理制度餐饮业卫生管理制度大全
一、卫生管理制度
1、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餐饮业经营活动 。
2、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
3、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依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 , 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工作 。
4、加工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 , 采取有效措施 , 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
5、食品加工、贮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其运送食品的工具,应当定期维护;冷藏、冷冻及保温设施应当定期清洗、除臭,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
6、餐饮业经营者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 , 必须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 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和处理 。
二、 食品的采购和贮存
1、食堂经营者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
2、 运输食品的工具应当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
3、 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 , 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 。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
4、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
三、 食品加工的卫生要求
1、食品加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厨房:
(1)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2)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3)应由防水、不吸潮、可洗刷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
(4)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以及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设施 。
加工:
1、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
(1)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流动清水洗手;
(2)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3)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4)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5)人员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洗整齐并置于帽内 。
2、 加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原料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
3、 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
4、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 , 保持清洁;
5、 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度; 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
6、 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 , 应当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 。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
7、 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
8、 奶油类原料应当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应当在10度以下或60度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存放和销售 。
四、 餐饮具的卫生
1、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
2、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
3、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
五、 餐厅服务和外卖食品的卫生要求
1、 餐厅店堂应当保持整洁,在餐具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当回收保洁 。
2、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 。备餐人员应当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作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的安全卫生 。
3、 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 , 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分检传递食品 。专用工具应当定位放置,货物分开,防止污染 。
4、 供顾客自取的调味料,应当符合相应食品卫生标准的要求 。
5、 外卖食品的包装、运输应当符合有关卫生要求,并注明制作时间和保质期限 。禁止销售和配送超过保质期限或腐败变质的食品 。
六、 其他
1、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餐饮业: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手段 , 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包括饮料)、消费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 。
厨房:指进行食品切配和烹饪操作的场所 。
凉菜:又称冷荤、冷菜,指对经过烹制成熟或者腌渍入味后的食品进行简单制作并装盘,一般无需加热即可食用的菜肴 。
凉菜间:指加工制作凉菜的操作间 。
原料:指供进一步烹饪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的物质和材料 。
半成品:指食品原料经初步或部分加工后,尚需进一步加工制作的原料 。
成品:指经过加工制成的或待出售的可直接食用的食品 。
冷藏:指为保鲜和防腐的需要,将食品置于冰点以上较低温度条件下贮存的过程,冷藏的温度一般在0~10度间 。
冷冻:指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的贮存过程,冷冻所用的温度一般在-20度~―1度间 。
中心温度:指块状或有容器存放的液态食品或食品原料的中心部位的温度;中心温度可用中心温度计测量 。
餐饮单位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餐饮业必须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到期及时验换 。
二、从业人员按要求如期进行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定期培训,持合格证上岗 。
三、从业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整洁干净的工作服,戴口罩、发帽,坚持每日清洗、消毒一次 。个人卫生作到“四勤” 。严禁在操作间内洗衣、物 。
四、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干净、无杂物、室内地面清洁、无油垢、无异味,垃圾桶加盖并及时清运 。
五、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室内无蝇、无鼠迹、无蟑螂 。
六、各种工具、容器、机械定位存放 , 用毕及时洗刷干净,达到物见本色;各种防尘布洁净并有正反标记 。
七、不制作冷荤食品 。肉类、蛋白食品要留样48小时 。
八、各种食品用具要生熟分开,设有明显标记 。菜墩、砧板用毕洗刷干净,立式存放 , 要求各面洁净,物见本色 。
九、不采购、不加工腐败、变质、霉变、虫蛀、搀杂使假、标识不全及过期食品 。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相对固定商店 。
十、必须采购、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 。
十一、库房食品存放分类上架 , 隔墙离地,防鼠防潮,不混放 。冷藏食品放置方法正确、卫生 。严禁存放有毒物品和杂物 。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由卫生行政部门发放“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和“食品卫生从业人员知识培训证”才能上岗工作 。
二、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发现有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人员,必须停止食堂工作 。
三、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遵守“五四制”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 , 勤剪指甲 。
四、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遵守本岗位卫生制度 。
五、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卫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单位组织的各种卫生知识学习和培训,增强卫生知识,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
食堂出入库制度
一、食堂采购一切物品 , 均必须严格履行入库、出库手续,双方签字 。
二、保管员(验收员)对所购物品进行质地检验 , 核对数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采购与入库 。
三、对工作人员(取货员)取出食品 要进行检验,核对数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出库与食用 。
四、保管员(验收员)与采购人员(取货人员)均需在入库单(出库单)上签字 。
五、加强食堂仓库的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食物中毒工作 。
六、合理安排入库、出库食品数量 , 适度保持库存量,加强检验,杜绝一切不安全及浪费现象的发生 。
食品索证、采购制度
一、采购员要经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
二、采购员必须掌握一定的鉴别假冒伪劣食品及原材料知识 。
三、采购食品、原材料要计划进货 。
四、采购时,向供方提出质量要求,并检查食品质量 。
五、采购肉类、酒类、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单 。
六、采购原料必须新鲜、干净、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
七、不采购:腐烂变质、发霉、酸败、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污秽不洁、掺杂掺假、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乳制品、调味品、酒类、饮料等;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
八、严格执行有关食品、原材料采购、运输的制度,防止食品污染 。
食品、原料验收制度
一、食堂设专职或兼职食品、原料验收员 。
二、验收食品和原料,做好数量、质量、有毒、有害食品处理等方面记录 。
三、检查所购食品原料有无产品合格证或检疫、检验证明,并做好记录 。
四、不签收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以及超过保质期食品 。
五、验收合格的食品、原料方可转交库房管理员 。
六、验收记录要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
食堂仓库保管制度
一、仓库保管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 。
二、食品数量、质量和进、发货要登记 , 先进先出 。有过期及变质迹象的食品及时报告并销毁、处理 。
三、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存放,挂牌注明食品质量及进货日期;货物摆放符合有关要求;散装食品的储存容器加盖,并标注食品名称 。
四、肉类、蛋品等易腐烂食品按规定冷藏或冷冻储存并保持规定的温度 。
五、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仓库内不得存放私人用品及其他杂物 。
六、严防鼠、虫、蝇和蟑螂污染食品及原料 。
七、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库室内整洁 。
八、仓库保管规范化 。仓库保管员必须学习和掌握食品保藏知识和商品知识 。
操作间热菜烹调、面点制作卫生要求
一、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原材料 。对于不能充分加热烹调的菜肴挑选要精心,操作过程要严格防止污染;半成品二次烹调时要做到烧熟烧透 。
二、使用食品添加剂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调料盛装符合卫生要求;调料容器清洁卫生,使用后及时加盖 。
三、品尝食品要用专用工具;剩余食品要妥善保管;豆制品经冷藏,食用前应再次加热且要彻底 。隔餐、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过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
四、食堂的用具、容器要生熟分开、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定位、保洁存放 。
五、煎炸食品用油多次使用以后,颜色变深、有异味的要废弃 。
六、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 。禽蛋用前要先洗净消毒;不用变质的散黄蛋或破损蛋 。做馅使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要符合卫生要求 。待加工食品要离地上架 。
七、不使用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的米、面、果酱、果料、豆酱等原料 。
八、面肥(引子)变质、发霉不得继续使用;有异味的发面缸、盆、点心模子要认真洗刷,保持清洁 。
九、加工直接入口面点的工作台、用具、容器要专用;制作人员要穿戴干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围裙;操作前要彻底洗手消毒 。
餐具洗刷消毒卫生制度
一、坚持“去残渣、洗涤剂洗刷、净水冲洗、消毒柜高温消毒”四道洗消工序 。感官检查以光、洁、涩、干为达到消毒要求 。
二、消毒后的备用餐具整洁有序;碗柜防尘,无杂物,无油垢 。
三、洗碗池要专用,用后洗刷干净,无残渣、油垢,表面清洁 。
四、使用洗碗机、蒸汽进行消毒作业,物品摆放要正确、合理 。
五、废弃物要有专用容器盛放,不暴露、不积压、不外溢 。
六、各种盆等较大用具要用苫布防尘,消毒要用消毒剂或沸水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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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间卫生制度
一、地面清洁,门窗洁净 。
二、各种炊具、用具、操纵台摆放整齐 , 生熟分开 。
三、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并要有明显标记 。
四、餐具做到: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 。
五、灶台清洁,炊具及时洗刷,要求目见本色、铁器发亮 。
六、所有机械工作完毕及时进行保养,擦拭,并保持清洁 。
七、冰箱冰柜专人管理,经常检查,定期除霜,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柜内无异味 。
八、生菜上架 , 先洗后加工 。
九、水池清洁,菜、肉分池洗;上下水道畅通 , 排水沟无垃圾、无异味 。
十、门窗防蝇、防尘、防鼠 。室内通风,光线良好 。
学校食堂食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为维护广大师生和全体职工的生命安全,保障学院教学和顺利进行 , 维护社会的政治稳定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结合食堂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饮食安全应急预案: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学院的食堂、餐厅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
(三)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1)防止细菌对食品的污染:学校食堂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产加工和出售过程中的污染 。食品须低温贮藏,用专用工具售货 , 食品从业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应及时调换工作 。
(2)控制细菌的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 。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
(3)杀灭病原菌 。杀灭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 。隔餐的熟食品和剩菜饭 , 在销售或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
(四)化学性食物中毒的预防
(1)有些化学物质与食用的面碱、淀粉、食盐等形状相似,因而常发生误用 , 误食而造成中毒 。因此,要加强对有毒物品的管理,要严格执行保管和领取制度,严禁把有毒化学物质带回家中使用 。
(2)加强农药的管理和使用 。农药要专库保管 , 不能与食品同仓存放,防止污染食品 。并要严格遵守农药使用的有关规定 。
(3)包装或盛放有毒化学物质的容器,不得用来包装或盛放食品 。
(五)有毒动植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有毒动植物往往与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 , 人们如不加以识别而误食用,就会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蕈类和野果等 。因此,要加强宣传 , 提高对有毒或无毒动植物的识别能力,防止误食,对不能识别的有毒动植物,须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无毒才能食用 。
二、发生食物中毒的处理
(一)通报
发现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通知卫生所做好抢救准备,同时报学院有关领导,事故严重的报医院急救电话120 。
(二)紧急处理
1、卫生所:召集医生紧急救护工作;
2、后勤部门(办公室):负责车辆调度,把重病号送往医院抢救;
3、保卫处:保护现场 , 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临时紧急任务 。
(三)原因调查
1、保护现场,对可疑食物或有毒食物取样封存;
2、留样的食物和现场取到样品送防疫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3、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 确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训 。
(四)情况汇报
根据事故的大小情况,及时报上级有关单位,由院办统一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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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餐饮业卫生规范的加工操作要求8.1. 粗加工与切配的预处理要求
8.1.1. 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 , 不得加工和使用 。
8.1.2. 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
8.1.3. 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冷冻保藏 。
8.1.4. 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受到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依据性质分类存放 。
8.1.5. 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
8.1.6. 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
8.2. 热加工的烹饪要求
8.2.1. 烹饪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 , 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饪加工 。
8.2.2. 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原料)经烹饪加工后再次供应 。
8.2.3. 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
8.2.4. 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盛放有待加工食品或成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 以防止食品收到污染 。
8.2.5. 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冷却宜在清洁操作区进行,并记录加工时间等 。
8.2.6. 菜点用的围边、盘花应保证清洁新鲜、无腐败变质,不得回收后再使用 。
8.3. 凉菜配制要求
8.3.1. 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 , 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 , 不得进行加工 。
8.3.2. 专间内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 。专间内操作人员应符合6.4.2.4的要求 。
8.3.3. 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 。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 。
8.3.4. 专间内应使用专用的设备、工具、容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
8.3.5. 供配制凉菜用的食品原料,未经清洗处理干净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
8.3.6. 制作好的凉菜应尽量当餐用完 。剩余尚需使用的应存放于专用冰箱中冷藏或冷冻 , 食用前需要加热的 , 应符合本标准8.2.3的要求 。
8.4. 裱花操作要求
8.4.1. 专间内操作应符合本标准8.3.2-8.3.4的要求 。
8.4.2. 蛋糕胚应在专用冰箱中冷藏 。
8.4.3. 裱浆和经清洗消毒的新鲜水果应当天加工、当天使用 。
8.4.4. 植脂奶油裱花蛋糕储藏温度在3±2℃,蛋白裱花蛋糕、奶油裱花蛋糕、人造奶油裱花蛋糕储藏温度不得超过20℃ 。
8.5. 备餐及供餐要求
8.5.1. 在备餐专间内操作应符合本标准8.3.2-8.3.4的要求 。
8.5.2. 供应前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
8.5.3. 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
8.5.4. 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用具使用前应进行消毒 。
8.5.5. 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消毒 , 不得反复使用 。
8.5.6. 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
8.6. 生食海产品加工要求
8.6.1. 用于加工的生食海产品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要求 。
8.6.2. 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
8.6.3. 从事生食海产品加工的人员操作前应清洗、消毒手部,操作时规范佩戴口罩 。
8.6.4. 用于生食海产品加工的工具、容器应专用并有明显标识 。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存放 。
8.6.5. 加工操作时应避免生食海产品的可食部分受到污染 。
8.6.6. 加工后的生食海产品应当放置在密闭容器内冷藏保存 , 或者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并用保鲜膜分隔 。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
8.7. 现榨饮料及水果拼盘制作要求
8.7.1. 从事现榨饮料和水果拼盘制作的人员操作前应清洗、消毒手部,操作时规范佩戴口罩 。
8.7.2. 用于现榨饮料及水果拼盘制作的设备、工具、容器应专用 。每餐次使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存放 。
8.7.3. 用于现榨饮料和水果拼盘制作的蔬菜、水果及谷类、豆类应新鲜,未经清洗处理干净的不得使用 。
8.7.4. 用于制作现榨饮料、食用冰等食品的水,应为通过符合相关规定的净水设备处理后或煮沸冷却后的饮用水 。
8.7.5. 制作现榨饮料不得掺杂、掺假及使用非食用物质 。
8.7.6. 制作的现榨饮料和水果拼盘当餐用完,不得重复利用 。
8.8. 点心制作要求
8.8.1. 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辅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
8.8.2. 需进行热加工的,应符合本标准8.2.3的要求 。
8.8.3. 未用完的点心馅料、半成品,应冷藏或冷冻保藏,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 。
8.8.4. 奶油类原料应冷藏存放 。水分含量较高的含奶、蛋的点心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贮存 。
8.9. 烧烤加工要求
8.9.1. 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 , 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
8.9.2. 原料、半成品应分开放置,成品应有专用存放场所,避免受到污染 。
8.9.3. 烧烤时应避免食品直接接触火焰 。
8.10. 食品再加热要求
8.10.1. 保存温度低于60℃或高于10℃、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 。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 。
8.10.2. 冷冻熟食品应彻底解冻后经充分加热方可食用 。
8.10.3. 食品加热应符合本标准8.2.3的要求;不符合加热标准的食品不得食用 。
8.11.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要求
8.11.1. 餐饮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 , 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识 。餐饮具保洁设施应定期清洗 , 保持洁净 。
8.11.2.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应按规定洗净并消毒 。
8.11.3. 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
8.11.4. 消毒后餐饮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
8.11.5. 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
8.11.6. 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
8.11.7. 盛放调味料的器皿应定期清洗消毒 。
8.12. 食品添加剂要求
8.12.1. 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
8.12.2. 食品添加剂的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 , 盛装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 。
8.12.3.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并有详细记录 。
消毒后的餐饮具应保存在什么地方,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附件3


5、消毒后的餐饮具应符合gb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
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应放置在专用区域,容量和数量应能满足加工制作和供餐需要 。食品工用具的清洗水池应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的清洗水池分开 。采用化学消毒方法的,应设置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用具的专用消毒水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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