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的原则


志愿服务的原则


【志愿服务的原则】志愿服务必须是自愿参加的 。这个自愿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是自觉的而不是强迫的 。自愿性是志愿者服务的基本特征之一 。可以通过有组织的方式去动员志愿者,但应该让每个志愿者都在没有任何压力的情况下自愿投入到志愿服务之中 。相反,如果一些志愿服务不是每个人都自愿参加,而是在某些组织或个人的强迫和压力下去参与的,其社会意义就会大打折扣 。
在自身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参加相关团体,在不谋求任何物质、金钱及相关利益回报的前提下,在非本职职责范围内,合理运用社会现有的资源,服务于社会公益事业,为帮助有一定需要的人士,开展力所能及的、切合实际的,具一定专业性、技能性、长期性服务活动的人 。自愿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人 。享受乘坐公交车,地铁免费,免费进公园及旅游景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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