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的背景 王安石变法的背景和内容

王安石变法的背景:1、积贫积弱:宋朝初年的“养兵”政策造成了冗兵;军队、官员的激增与统治者大兴土木造成了冗费;宋初为削弱官员的权力,实行一职多官,官僚机构庞大而臃肿造成了冗员 。2、内忧外患:土地兼并、苛捐杂税造成严重的阶级矛盾;外敌侵扰、连年战争耗费了巨额的财力和人力 。
王安石变法的内容
青苗法
内容:
在每年二月、五月青黄不接时,由官府给农民贷款、贷粮,每半年取利息二分或三分,分别随夏秋两税归还 。
作用:
大大增加了收入;限制了高利贷对农民的剥削,一定程度上缓和了阶级矛盾 。
局限:
强制农民借贷;利息偏高,农民负担依然沉重 。
募役法(又称免役法)
内容:
将原来按户轮流服差役,改为由官府雇人承担,不愿服差役的民户,则按贫富等级交纳一定数量的钱,称为免役钱 。官僚地主也不例外 。
作用:
农民从劳役中解脱出来,保证了劳动时间,促进生产发展;增加了财政收入 。
局限:
对贫苦人是沉重的负担 。
方田均税法
内容:
下令全国清丈土地,核实土地所有者,并将土地按土质的好坏为五等,作为征收田赋的依据 。
作用:
清丈出大量隐瞒土地,增加了收入;部分农民免除赋税,得到实惠 。
农田水利法
内容:
鼓励垦荒,兴修水利,费用由当地住户按贫富等级高下出资兴修水利,也可向州县贷款 。
作用:
水利工程广为修建,保证了灌溉;耕地面积增加,农业生产发展,税收增加 。
局限:
兴修水利数量逐渐成为官员政绩考核标准,一些地方强制百姓修建水利,加重人民负担 。
市易法
内容:
在东京设置市易务,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 。
作用:
限制大商人对市场的控制,有利于稳定物价和商品交流,也增加了财政收入 。
均输法
内容:
设立发运使,掌握东南六路生产情况和与宫廷的需要情况,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统一收购和运输 。
作用:
降低国家支出,减轻了纳税户的额外负担,限制了富商大贾对市场的操纵和对民众的盘剥,便利了市民生活 。
强兵之法
北宋奉行养兵政策,士兵多但良莠不齐;集中军权、更戍法,直接削弱了军队战斗力 。
将不识兵、将无常兵、将帅指挥受制太多,其积极性得不到充分发挥 。
士兵经常换防,缺乏训练,素质低下 。
保甲法
内容:
将乡村民户加以编制,十家为一保,民户家有两丁以上抽一丁为保丁,农闲时集中,接受军事训练 。
作用:
加强对农村的统治,维护农村社会治安;建立全国性的军事储备;节省了大量的训练费用 。
裁兵法
内容:
整顿厢军及禁军,规定士兵五十岁后必须退役 。测试士兵,禁军不合格者改为厢军,厢军不合格者改为民籍 。
作用:
提高军队士兵素质 。
将兵法(又叫置将法)
内容:
废除北宋初年更戍法,用逐渐推广的办法,把各路的驻军分为若干单位,每单位置将与副将一人,专门负责本单位军队的训练,以提高军队素质 。
作用:
改变了兵将分离的局面,加强了军队战斗力 。
保马法
内容:
将原来由的牧马监养马,改为由保甲民户养马 。保甲户自愿养马,可由给以监马或者给钱自行购买,并可以免除部分赋税 。不久废止,改行民牧制度 。
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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