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


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


1.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及时拨打119快速报警 。消防队灭火不收费 。
2.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
3.不得埋压、侵占、损坏、挪用、堵塞或者私自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 。
4.请勿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5.严禁在严禁烟火的地方使用明火和吸烟 。
6.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规定,注意消防安全 。
7、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
8.每个家庭都要制定消防安全计划,绘制逃生疏散路线图,及时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
9、室内装修不应使用易燃材料 。
10、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的电器设备和电路,出门时关闭电源开关 。
1、正确使用,经常检查燃气设施和器具,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闭阀门,打开门窗,不要触摸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
12.教育孩子不要玩火,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孩子够不到的地方 。
13.不得占用、堵塞或者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灭火的障碍物 。
14.不要在床上或沙发上抽烟,不要乱扔烟头 。
15.学校和单位定期组织疏散演练 。
16.进入公共场所时,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路线,记住疏散方向 。
17.遇到火灾要沉着冷静,快速正确逃生 。不要贪图财物,不要盲目坐电梯或跳楼 。
【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18.当必须通过浓烟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服保护头部和身体,捂住口鼻,弯腰低姿行走 。
19.如果着火了,可以就地打滚,或者用厚重的衣服盖住灭火 。
20.火灾无法逃生时,使用浸湿的毛巾、衣服等 。堵住门,并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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