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的后果会怎么样,超生犯了什么法?犯法律那一条?

1、超生犯了什么法?犯法律那一条?超生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犯法律第十七、第十八、第四十一条 。
法律分析
超生处罚是对计划生育外的夫妇进行的处分 。包括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法律责任 。是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组成部分 。目的是保证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 。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和开除等八种 。无论给予何种处分,均应按规定的组织手段和干部职工管理范围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经济处罚主要指收超生费、罚款 。法律责任即视当事人违背计划生育法规的轻重程度,绳之以法律上的处分,如强制执行处罚、拘留等 。违反计划生育的处罚:缴纳社会抚养费 。其中标准的计算:农村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 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 , 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 , 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 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
第十八条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 ,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 , 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
第十九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 , 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
第四十三条 拒绝、阻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你好
【超生的后果会怎么样,超生犯了什么法?犯法律那一条?】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你所在省的地方性法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具体的你可以看一下你所在省的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 ,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
《计划生育法》
根据此法,计生部门有权处以 社会抚养费 作为罚款 。
在事业国企等单位,给予包括开除在内的处罚 。
计划生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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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女子连生14个儿子表示想要女儿,过度超生会带来哪些问题?在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之后,一直执行着少生、优生的计划生育政策,但是也有一些人无视计划生育,为了要一个女孩或者男孩一直在不断的生育 。一女子为了生个女儿 , 竟然连续剩余了14个孩子,令人震惊,同时也面临着严重都处罚,那严重超生到底有什么危害呢?
一、超生会导致一个家庭的经济负担太重
在以前来说,很多人都会觉得孩子多劳动力就多,但是孩子多也就意味着家庭经济负担变大,因为孩子在小的时候需要的所有经济支出都是一个普通家庭难以承受的,孩子过多就会造成一个家庭的经济水平直剧下降 。
二、超生将要面临着国家的处罚
国家实行计划生育也是根据一个国家的政策和经济决定的,如果无视国家的政策的话,将会面临着很多的处罚,而且也会受到社会舆论的影响,导致整个家庭受到伤害,最终导致一个国家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
三、超生会导致孩子受不到平等的对待
在孩子多的时候,很多父母的精力永远都是跟随者小一点的孩子身上,往往会忽略了大孩子的感受,这样就会导致很多孩子在青春期发育时,变得叛逆和敏感,让孩子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而做出一些伤害自己的行为 。
四、超生会导致孩子的教育受到影响
随着现在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也开始上涨了,就算能够给家里面所有的孩子上学受教育,但是课后的补习班或者父母课后辅导等这些情况就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毕竟孩子的课后辅导和培训班也是需要一定的精力和金钱的 , 所以孩子过多也会影响孩子受教育的程度 。
超生不仅是对自己,对国家都是没有好处的 , 所以我们还是要认真实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 。
会给这个家庭带来很多的经济压力,比如说抚养这么多孩子需要很多的金钱以及精力,然后孩子内部的矛盾也比较大 , 同时这样的话 , 家庭条件也不是特别的好,然后孩子所享受到的教育也不是特别的高级 。
首先过度超生会给这个家庭带来很大的负担 , 他们抚养孩子的钱要花很多 。还会给社会带来负担 , 无论是教育还是生活,都会给这个社会带来许多麻烦 。
超生也会给自己的身体带来负担,而且也会使男女比例失衡,也要考虑到自己的身体问题,经济能力,根据自己本身的情况来去考虑是否适合再要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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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在超生会怎么处理现在超生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以下是相关的规定:第三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都要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 , 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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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家公务员超生一个孩子会受到什么后果?国家工作人员如果发生超生情况,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部分省份明确不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国家工作人员,除了要承担社会抚养费外,还有可能被开除或面临纪律处分 。
【举例】
1、河北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企业职工按本人2015年度工资总额2.5倍的金额征收 , 民营企业经营者和个体劳动者按本人2015年度纯收入2.5倍的金额征收 。
2、云南提出违反条例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给予开除处分;属企业职工的 , 解除劳动合同 。
3、贵州、云南、湖北、宁夏、广西5个省份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超生直接开除 。
4、广西明确有不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等行为的,不但要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开除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同时,违法生育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 , 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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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计划生育超生了会怎样处罚2002年9月1日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根据该法的规定,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不再给予罚款,而是要支付社会抚养费,具体标准由各省根据当地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 , 按一定的比例和倍数来确定 。具体看你所在省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 , 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三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 , 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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