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枣庄市准新人们,这里有份婚姻登记指南请查收

首夏熙和,麦秋清暑,寓意美好的“5?20”姗姗而来。为满足新人5月20日办理结婚登记的需求,枣庄市民政局特向准备“520”办理婚姻登记的准新人们作出如下温馨提示 ↓ ↓ ↓
婚姻登记受理条件
1.当事人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并亲自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当事人双方达到法定年龄,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业务受理所需材料
1.当事人男女双方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要与当事人声明一致)。
2.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彩照。(婚姻登记处可提供免费照相服务)。
婚姻登记预约程序
鉴于疫情防控形势,市民政局提早安排全市婚姻登记机关积极推行预约登记、错峰分批办理婚姻登记。(文末附各区(市)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建议有登记需求的当事人通过官方网络预约平台(山东省民政厅门户网站或“爱山东”手机APP)提前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婚姻登记机关将及时预审并短信告知审核结果,具体情况可以电话咨询我市各婚姻登记机关服务电话。预审通过后,请务必于预约时确定的时间到达婚姻登记机关,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依次有序入内办理登记业务。婚姻登记机关将为未预约直接到达现场的当事人发放现场号,按照叫号依次入内登记。
关于“跨省通办”“跨区域通办”政策
请提前确定登记地点并详细了解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安排好行程和时间。除《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业务管辖地外,双方中有一方为山东省常住户口的,可以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设区市的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均非山东省常住户口、但是一方经常居住地在山东省的,可以到山东省内的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申请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前进行网上预约。此外,在一方经常居住地跨设区市或跨省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预约时还应当上传有效居住证照片或“山东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展示的居住证图片截图等。
【 机关|@枣庄市准新人们,这里有份婚姻登记指南请查收】温馨提示
爱情之花需要呵护浇灌,和谐婚姻需要共同经营,幸福生活需要携手奋斗。请理性选择结婚日期,切勿盲目跟风登记。两情若是久长时,每天都是好日子!
如有疑问,可拨打各区(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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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枣庄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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