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2、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家庭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
经济适用住房可优先出售给符合上述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被拆迁户以及残疾人、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家庭 。具体办法由市房管部门制定 。

武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武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收入证明 。各家庭成员由所在单位提供收入情况的证明 。失业人员提交劳动保障部门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低保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明;自由职业人员由本人提供收入情况的说明 。
2、住房情况证明 。单位或者房管部门出具的现有住房证明或者现住房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 。被拆迁户出具拆迁协议原件(留复印件) 。无房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3、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
4、婚姻状况证明 。
5、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证明(单身人士除外) 。
属于残疾人或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的,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武汉经济适用房办理流程1、首先武汉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核准购房资格,并签署相关的书面文件;
2、然后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情况进行核实,审核通过的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签署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区民政部门;
【武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3、最终由区房管部门发给《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有效期为24个月,持有《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的家庭,可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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