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能扣押对方的财物 。但是当事人必须先向法院起诉,获得胜诉的生效判决后,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 。当事人不能自行扣押欠款人的财物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第二百四十四条
【欠钱不还是否能扣押对方财物】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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