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过户 。我国对不动产的保护是通过登记发证进行确认和保护,确认房屋的所有权人以及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拥有的使用权、支配权等 。
法律依据:
【房产到哪里去过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
推荐阅读
- 理财赎回一般几点到账
- 车辆大架号在哪里
- oppo手机备忘录在哪里
- 苹果手机听不到声音了怎么回事
- 石头是怎样形成的是哪里来的
- gta5发光衣在哪里买
- 基金管理费不到一年怎么计算
- 芙蓉王是哪里生产的烟
- 房产过户有哪些程序
- dnf强化频道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