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事故扣车多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 。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交管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勘查事故现场完毕后,交通警察应当清点并登记现场遗留物品,迅速组织清理现场,尽快恢复交通 。现场遗留物品能够当场发还的,应当当场发还并做记录;当场无法确定所有人的,应当登记,并妥善保管,待所有人确定后,及时发还 。
推荐阅读
- 买到事故车报警有用吗
- 交通事故交警处理流程是什么
- 现在醉驾交警一般扣车多久
- 酒驾发生交通事故要负全责吗
- 交通事故立案后多久通知调解
- 发生了交通事故后怎么能快速理赔
- 意外事故证明怎么写
- 追尾事故责任都归后车负责吗
- 脱审车辆被交警查到会如何处理
- 医疗事故如何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