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上市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怎么缴税

股权激励,如何计算所得税?

拟上市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怎么缴税


你好: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相关条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2022年1月1日之后的股权激励政策另行明确 。
不过昨天晚上的国常会还确定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期一年 。此次国常会宣布政策延期,意味着,股权激励仍可以按照单独计税原则,即和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扣缴方式类似,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整体看单独计税,其适用税率发生跳档的可能性较小 。不过需要注意,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将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
大股东转让给员工做股权激励,大股东如何纳税?
拟上市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怎么缴税


视大股东的性质是法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可能涉及到的税种包括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印花税转让方与受让方分别就转让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同时适用于法人股东与自然人股东 。关于印花税的规定可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 。个人所得税如果大股东为自然人股东,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
重点参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摘录其中部分重要规定: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三)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四)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
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六)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
第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