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妻子的婚前房屋,丈夫是否享有居住权?

居住权|妻子的婚前房屋,丈夫是否享有居住权?
居住权|妻子的婚前房屋,丈夫是否享有居住权?
居住权|妻子的婚前房屋,丈夫是否享有居住权?

对大多数中国人而言 ,
房子是刚需 ,
为房结婚者不在少数 。
然而 ,
【居住权|妻子的婚前房屋,丈夫是否享有居住权?】为房结了婚 ,
居住问题就真的不愁了吗?

最近 , 张先生就遇到了

“可能被赶出家门”的危机
......
张先生的妻子因为生病 , 两个月前去世了 , 他现在住的房子是妻子的婚前财产 , 妻子在生病时立了一份公证遗嘱 , 上面明确表示 , 这套房要留给亲哥哥 , 丈夫在没有再婚前可以享有居住权 。 老丈人和大舅子来要房 , 张先生便把遗嘱给大家看了一下 。 经过协商 , 娘家人同意张先生先住着 。

近日 , 大舅子要卖房 , 张先生心里着急 , 他担心房子卖掉后自己被赶出家门 。 房子是妻子的 , 遗嘱里又留给了大舅子 。 张先生这波操作能行吗?

公证员说法:
除了以合同形式设立居住权之外 , 还可在以公证方式设立遗嘱时对房屋设置居住权 。
在继承纠纷中 , 有些遗嘱因为存在形式上或者内容上的缺失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 而公证遗嘱由于程序要求严格、内容较为规范、保存方式谨慎 , 可以更有效地保证立遗嘱人的真实想法在遗嘱中准确体现 , 保证遗嘱在形式和内容上的合法性 , 所以公证遗嘱的优势还是较明显的 。
立遗嘱人在遗嘱中可指定继承人 , 同时也可为继承人以外的人设立居住权 , 当遗嘱生效后 , 居住权人可根据公证遗嘱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居住权设立登记手续 。

记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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