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穆勒的基本观点,简述约翰穆勒的价值理论( 二 )


约翰·穆勒认为,让人们进行自由言论,让好的还是坏的言论不断进行
思想磨合,有益于人类的发展 。但这种观点仅适合作为一种幻想,此处所指的是关于言论的自由,先举个简单的例子:在穆勒所生活的年代,个人对信息的获取方式较为迟缓,通常通过他人的言论或报纸等方式获取,而如今科技高度发展的年代信息随手可得,只要轻触手机屏幕,你想要的信息瞬间展现在你面前 。在这样的时代差距的前提下,如果不法分子将部分可能引起一些不良后果的信息投放到网络,并且引起了恶劣的社会问题,那么需要由谁来承担责任?提供服务的企业?政府?受影响的个人?还是不法分子?

约翰穆勒的基本观点,简述约翰穆勒的价值理论


为更深入地探讨这个问题,我们在此处插入一个真实的社会事件 。蓝鲸,是一款俄罗斯死亡游戏,游戏的参与者在10-14岁之间,完全顺从游戏组织者的摆布与威胁,凡是参与的没有人能够活下来,已经有 130 名俄罗斯青少年自杀了,而且这个游戏还在向世界扩张 。蓝鲸游戏的始作俑者叫菲利普·布德金,据了解,在他被大学开除前主修心理学专业 。那么问题来了,从游戏的产生到传播到最后产生的恶劣影响,严格意义上牵扯上了诸多社会责任方,学校、企业、政府及菲利普个人 。我们到底该将责任归于哪一方?想必大家都会认为是菲利普个人应该承担责任,但假如企业及政府在了解情况的第一时间就对网络中的关键词及相关危害信息进行人工或智能过滤,哪不是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减少“蓝鲸”所带来的危害,在这样的前提下我们又怎么能说企业和政府是没有责任呢?我们先停止对此部分的探讨,继续对后面的两个部分进行探讨,关于此部分的后续,我们在总结部分进行延续 。
约翰穆勒的基本观点,简述约翰穆勒的价值理论


二、论个性自由
穆勒在《论自由》中提倡言论和思想自由的同时,也提出了个性自由 。穆勒认为,当探讨“人”的问题时,不仅仅是看他要做些什么,重要的问题是他属于哪一种类的人 。对于个性自由,很多著名的学者也提出过自己的观点,其中勒庞的观点就最有代表性,在古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中就有提出,个体的多样性促进社会的发展 。但是穆勒对社会舆论和习俗对“个性自由”压制的观点论述过于绝对,如果彻底否定和抛弃社会舆论和习俗,那么可能带来的是社会动乱 。
约翰穆勒的基本观点,简述约翰穆勒的价值理论


三、论社会对个人自由的控制
穆勒想确保的只是社会对个人的控制有一个合理的范围 。在《论自由》写作之前,穆勒给朋友格罗特的信中就表示,他正在计划写一篇论文以指出“社会禁止不了不应该禁止的事情,却不理会它应该控制的事情” 。
穆勒认为人们的行为或言论只要没有伤害到他人的利益,那怎么做都是个人的自由,只有当人们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时,才应当受到社会的惩罚 。但此种说法并不严谨,因为人的所有行为都与社会息息相关,如自杀,尽管自杀是个人的选择,但其行为的出现,必然伤害他人 。对此我们结合第一部分内容继续进行探讨 。
约翰穆勒的基本观点,简述约翰穆勒的价值理论


通过“蓝鲸”这个案例我们可以获知,自杀不仅仅是因为个人原因所造成的,当然“蓝鲸”是较为直观的案例,与通常的自杀案例不同之处是“蓝鲸”属于谋杀,由主要人菲利普有目的的行为造成 。但是,我们所谓通常的自杀案例,何尝不是由社会或他人影响造成的呢?就如同我们前面说的,人的所有行为与社会息息相关,如果想要排除社会因素几乎是不可能的 。当然,很多事情都不是可控的,所以我们也很难知道我们的行为会带来的后果是什么样的 。因此,我们就单指“蓝鲸”这个较为直观的案例 。穆勒表示;“只有当人们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时,才应当受到社会的惩罚”,并且还表示:“让人们进行自由言论,让好的还是坏的言论不断进行思想磨合” 。那么对此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人们的行为无需预防,只有发生时惩罚即可”,如果社会真的按照穆勒所指的观点前行,可想想结局是不容乐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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