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普法园地】房产市场管理领域:对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改变公租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以及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的处罚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不得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三)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以及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的。
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微信ID:shqpcgjc
【来源:青浦城管】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普法园地】房产市场管理领域:对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改变公租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以及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的处罚】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推荐阅读
- 情形|速看!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新标准发布
- 缴存基数|@长春人 202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调整 详解全在这
- 住房公积金|疫情之下,打破唯价格论 预见天津楼市未来趋势
- 购房置业|这个城市住房补贴都涨到600万了!
- 流拍|因城施策效果不断显现,保障性租赁住房继续发力
- 住建部|高层“停建”?已明确:2022年按“新规定”处理,两类住房遭疯抢
- 住房公积金|什么才叫好户型?来看看这5个标准,你家房子符不符合?
- 华润|又有3笔收费明确取消了,事关住房贷款,有人一次能省1.4万?
- 购房置业|三四线城市的住房真的值得购买吗?不能一概而论,还是有升值空间
- 子女|山东:保障租房者基本公共权益 逐步实现租房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