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定评估机构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协商不成的,政府组织被征收人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2、签订合同 。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
3、实地勘察 。房屋征收评估前,征收部门应组织调查并向评估机构提供被征收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评估机构根据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
4、评估作价 。估价师应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方法对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
5、结果公示与解释修正 。作出评估报告前对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公示,被征收人可以提出异议,由估价师现场解释,初步评估结果有错误的,评估机构应当修正,这样有助于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
【评估公司怎样对房屋进行评估】6、评估报告作出、送达 。公示和修正后评估机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
推荐阅读
- 用途变更为住宅应当进行什么评估
- 房屋装修可以不找装修公司吗
- 装修要不要找装饰公司
- 小产权合同怎样签
- 二手房怎样尽快卖出去
- 二手房评估会上门吗
- 室内没有窗户应该怎样装修
- 二手房怎样才能过户
- 二手房评估要不要上门
- 空调缺氟会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