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蓝色光标公关顾问有限公司,蓝色光标公司( 三 )


他的行为合理不合法,最后尽管HR没在背景调查时候说任何好话,但是同样不耽误该员工顺顺当当去了友商公司 。公司要的是能出业绩的销售,谁管你HR怎么说?媒体公司要的是能写出100W 的编辑,谁管你HR怎么说?记得有个员工患了抑郁症,然后公司先把他从开发部门调整到后台支持部门,但是他仍然无法与同事相处;最后公司说他可以回家远程办公,工资照发,可他又说他是抑郁症,需要日常与人相处;最后公司付了N 1的补偿款解雇他,他签字同意之后又后悔,天天来公司门口举牌子……这是不合理不合法,以后谁敢雇他?结语我很喜欢腾讯科技写的那句话:很抱歉,人生需要揭穿 。
前四名工程师是被忽悠着提了离职,不知道阿里有没有至少补偿一个月的薪水让人回家过节,第五人是老司机,肯定拿到了满意的补偿;整个事件中,只有年轻人和老实人吃亏了,凭什么??!说什么体谅他们的难处?我就想说一句,以德报怨,何以报德?现在的《劳动法》还是非常重视员工感受的,请劳动者至少看三遍 。还是那句话,公道自在人心 。
注:劳动法规定:员工不能胜任岗位的,公司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或者补偿一个月工资,才可以与员工解除合同 。几个值得详述的问题首先,我从没在小型公司呆过,只是偶尔跟一些小老板有合作,所以小公司的HR问题不在我知识体系内,我无法解答 。但我能确认一点,就是跟小公司走完全部法律程序,最后你很可能还是拿不到钱……所以入职小公司时就多留点心眼才是 。
(1)公司根深蒂固,政府关系极好?请记住一件事情,公司只要超过1000人,那么绝对成立了各个职能部门,每个部门各司其职,各有其利益所在;除了公司的指定发言人,任何一个部门的态度,都无法代表公司立场 。说白了,就是公司只要大了,就会形成一个个山头,山头之间只能协调,不到生死存亡时,是无法形成合力的 。以蓝标这个案例而言:骗你主动离职是HR部门的事儿,关系到他们的KPI;而如果发生劳资纠纷,那就是需要法务部门协同人力部门一同办理;法务部门本来太太平平的坐着刷淘宝拿工资,却莫名其妙因为HR部门屁大点事要一趟趟跑仲裁或法院,没理由主动帮HR部门遮掩;如果需要动用公司对政府部门的影响力,那又要引入政府关系部门参与,而动用政府关系是一种人情债,以后是需要回报的!比如帮某个领导做做政绩之类的事,一花就是一百多万出去了 。
政府关系部门本来高高兴兴等着过315,结果就因为HR部门想违规开除一名员工还想克扣两三万的补偿金,导致发生一起公司理亏的法律纠纷,然后一堆人要跑去求人平事,欠人情债,花更多的钱 。。。如果这件HR理亏的事动用了这么多部门,额外花了更多的钱,还引发舆论危机,处理完以后HR部门的老大就可以考虑考虑自己的位子了 。
所以,别听大公司的基层经理吹牛逼说公司实力如何,有多少资源;事实上如果他能顺利调动自己部门内的资源就已经是牛人了;自己拉的屎自己擦屁股,指望别的部门帮你平事儿?呵呵 。(2)试用期问题试用期期间是不是被开没有补偿了?试用期期间被开很难拿到补偿的(不是不可能,是很难,不值得) 。这本来就是试用期,但是试用期的长短是有法律规定的 。
签两年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签一年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以完成某项具体任务为目标的劳动合同没有试用期 。(3)跟企业死磕需要花多少时间精力?劳动法的规定在现实中也不见得按章执行,不管用人单位主动还是被动的,大的用人单位跟劳动部门的关系可能很不错 。毕竟这也可能是有关人员的额外收入…… 劳动者要么铁了心撕到底,耗费时间死磕,要么就忍气吞声换个工作挣钱去,还是相对弱势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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