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14省份由原地税局局长担任,区地税局局长是什么级别

税务正转副干部转正职算提拔吗?

有14省份由原地税局局长担任,区地税局局长是什么级别


你好 , 作为税务人士 , 我已经看过多个类似例子 , 简单来说 , 这不是提拔任用 , 而是进一步使用 , 也就是所谓的平级重用 。进一步使用是2019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订后提出的概念 , 与提拔任用的差别也非常简单:1、提拔任用是指一位干部担任的领导职务调整后 , 级别得到了提高 , 例如从副县长升任县长 。2、进一步使用是指一位干部担任的领导职务调整后 , 级别保持不变 , 但是岗位更加重要 , 例如副县长转岗县委常委 , 局党组成员升任局党组副书记 。
下面再具体分析一下你提出的问题:2018年 , 国地税合并的过程中 , 由于领导职务的突然减少 , 大量的正职干部转而担任副职职务 。不过 , 转岗不改级别 , 他们的个人级别仍旧保持不变 , 与正职干部是相同的 。例如 , 原先的县地税局局长可能变成了县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 但一定会加括号明确正科级 。等到局长出现空缺的时候 , 如果他的年龄没有过线 , 一般都会是上级党委优先考虑的对象 。
【有14省份由原地税局局长担任,区地税局局长是什么级别】此时 , 他的个人级别是正科级 , 重新担任正科级职务 , 个人级别保持不变 , 自然不属于提拔任用的范畴 。但是 , 从副局长升任局长 , 从二把手变回一把手 , 岗位明显更加重要 , 毫无疑问属于进一步使用的范畴 。值得注意的是 , 新的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进一步使用的程序作出了非常详细的规定 , 和提拔任用的程序基本相同 , 也要经过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党委讨论决定、任前公示、正式任职等一系列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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