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电费会计分录,电费分割单什么意思

A公司代B公司交了电费,能用分割单将所有电费分割给B公司吗?
A公司代B公司交了电费,能使用分割单将所有电费分割给B公司吗?A公司是B公司的联营公司,A公司租用了一个仓库,产生的电费由B公司承担 。A公司先把电费交了,然后找B公司报销 。这个仓库是在A公司名下,所以电费发票自然开给了A公司 。电费发票开的百分之十三的税点,现在B公司要求A公司给B公司开一张13个点的发票,这样才给报销 。
但A公司是小规模所以开不了13个点 。想过其他办法,比如重新开发票,但是不太现实 。现在了解到原始凭证分割单,但不知道这个情况是否可以使用分割单 。如果可以使用分割单的话,有以下几个问题:1、可不可以把所有电费都分割给B公司?2、税额也跟随分割金额分割出去吗?解答:《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发布)第十九条规定:“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
【分割电费会计分录,电费分割单什么意思】”根据上述规定,A公司可以使用分割单向B公司收取电费,B公司也可以凭分割单与电费发票复印件(发票抬头是A公司的)在税前扣除 。由于A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如果直接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面临着A公司必须按照开票的税额全额缴纳增值税 。按照“羊毛出在羊身上”的规则,A公司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必须由B公司来承担,然后再作为抵扣进项税额,等于是B公司出钱购买来的“进项税额”,对于B公司并没有实际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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