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税务处理决定书,告税务局怎么解决

【这类税务处理决定书,告税务局怎么解决】收到的增值税发票半年后出问题,开票方跑路,税务要求我方补缴税,该如何处理?

这类税务处理决定书,告税务局怎么解决


这个问题可以这样分析一下:1、增值税是价外税,是一环扣一环的,上一手开出的销项税额,滚到下一手就变成下一手的进项税额 。也就是说,下一手可以把该金额进行抵扣的前提是上一手需要缴纳 。如果上手不缴纳,那么这税额就流转不通,这亏损额不是下手吃亏就是税局吃亏 。2、税局收税行为是国家行为,具强制性及无偿性 。在国家、集体、个人利益有冲突时,潜规则还是前者优先保护或照顾 。
3、再者,出现问题的原因是你交友不慎,与上手的交易不谨慎,与骗子进行贸易往来而上当了,你选错了合作贸易的人,你自己就得承担损失 。不但是税款,甚至是货款,债权之类,同样 。因此,这税款的坑国家是不垫的,国外也同样 。4、在贸易中,如果你有与骗子串通合谋的迹象,或是虚开发票,那么就会对你进行处罚,如果你是无辜的,清白的,那么你就仅承担这税额的损失(进项税额转出,不能抵扣) 。
签合同后,对方要求先开票、后付款,我方开票后对方不付款,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吗?该怎么办?
简单明了告诉你,他不付款即使他拿到发票,你可以让财务去作废该发票,我们之前就遇到过这种事情,财务直接去税务部门去处理掉,我觉得这也是最简单的做法 。你去税务部门举报没什么用,你这个是签了合同基本属于经济纠纷(我不是律师,只是一个创业者,个人理解),合同应该是规定了各项条款,比如多久付款,没有付款违约赔偿怎么处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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