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什么最重要,关于竞争性谈判的十个关键问题( 二 )


竞争性谈判的规定是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不足3个工作日,则应当顺延供应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竞争性磋商的规定则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若不足5日,则应当顺眼供应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4、评审方法不同公开招标的主要评审方法为综合评标法以及最低评标价法 。竞争性谈判的评审方法则是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个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轮报价以及最终报价,然后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选出最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对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将最终结果告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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