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河镇都哪里为棚户区,禹州褚河房价将逆天

房屋征收的种类很多 , 其中棚户区改造很常见 , 目前全国很多地方的房屋征收都是棚户区改造的名义进行的 , 其中主要包括了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国有矿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城市中的棚户区改造 , 今天在明地拆迁律师分享棚户区改造性质如何判定 , 程序如何进行 , 下面就以常见的城市棚户区改造为例 。
棚户区怎样界定?
 “棚户区” , 一般指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 , 也即城市中抗震、防火、防洪性差 , 居住拥挤 , 功能差、居住环境差、无道路、无绿化、无公共活动场地、采光通风差的房屋集中的地方 。也就是说 , 棚户区本身并非一个严格定义的法律概念 , 而是一个根据实际情况归纳、总结出来的事实概念 。这也就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被滥用埋下了伏笔 。
关于棚户区改造这件事 , 我们可以找到3份文件作为政策依据 , 分别是2009、2013和2014年发布的 。本文重点介绍最早的那个 , 事实上后发的主要是为了推进工作、加大力度 , 内容变化并不明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 , 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 。
棚户区居民中低收入家庭比例高 , 特别是下岗失业、退休职工比较集中 , 群众要求改造的呼声强烈……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安全隐患突出 , 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与城市现代化建设很不协调……据此 , 有人给“棚户区”做了这样的一个描述:一是以木板、土坯、240mm厚砖墙为承重结构 , 以油毡或石棉瓦为屋面材料的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二是低洼易涝、基础设施配套不齐的小平房;三是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等级评定标准》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评定为严重损坏房、危险房的房屋;棚户房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就是棚户区 。
至此 , 究竟什么样的房屋可以算作“棚户” , 什么样的不算 , 大家都可以有一个虽不准确 , 但八九不离十的差不多的评判依据了 。然而在实践中 , 却有很多上世纪80年代甚至更晚几年建立起来的楼房被划入了“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 , 这就实在有些令人啼笑皆非了 。不是“棚户”却“被棚户” , 目的简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这么一划入 , 能省不少补偿成本啊 。
那么 , 面临如此窘境的被征收人该怎么办呢?偏低的补偿数额还有提升的希望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提出以下几点供大家参考:其一 , 一定要明确一点 , 棚户区改造拆迁的进行必须严格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 , 严格走程序 , 保障被征收人的各项权利 。因此 , 棚改绝不是什么如腾退一般的法外之地 , 而是有法可依 , 有法必依的征收项目中的一类 。
其二 , 上述3份文件均明文规定 , 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 , 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的补偿方式 。实践中“一刀切”的单一化补偿方式的存在是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精神的 , 被征收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其三 , 棚户区改造拆迁禁止强拆强迁 。如前所述 , 590号令在这里是完全适用的 , 虽然棚改项目多有“快速行政审批通道”等一系列政策助力措施 , 但所有这些政策层面的东西都不得违反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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