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补贴资金的申领及拨付
院校类见习单位申领见习补贴,应在学年见习生见习结束后一个月内向所属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见习补贴资金申请,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点击查看附件)
(一)《沈阳市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5);
(二)《沈阳市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费领取确认表》(见附件6);
(三)学年见习生《学生证》复印件;
(四)沈阳市青年就业见习花名册(见附件8);
【沈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流程】(五)沈阳市青年就业见习结束认定表(见附件9);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院校类见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查合格后,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审核合格后填写《沈阳市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7),报市财政部门 。市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见习补贴资金申请单位的银行账户 。
推荐阅读
- 广州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 广州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条件
- 2020沈阳落户新政在校生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余杭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常见问题解答
- 沈阳居住证办理地点电话一览
- 沈阳居住证签注材料有哪些
- 大连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
- 沈阳居住证签注办事指南
- 沈阳沈北新区派出所一览
- 沈阳购房落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