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管理条例正式文件是在去年发布的吗

1,社会团体管理条例正式文件是在去年发布的吗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已经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应该不是吧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管理条例正式文件是在去年发布的吗】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管理条例正式文件是在去年发布的吗


2,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工作 。除依照国家规定不属于登记范围的团体外,其他社会团体均应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 。第三条成立社会团体必须符合规定 。社会团体开展活动必须遵守有关社会团体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依法成立并登记的社会团体具备法人资格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社会团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 。对于积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突出的社会团体,政府有关部门应予以表彰 。第四条社会团体不得以自身名义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社会团体可以投资设立与其宗旨相适应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的经营机构 。社会团体设立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的经营机构,必须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社会团体创办民办非企业单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章管理机关第五条对社会团体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 。县(含县级市、省辖市的区,下同)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县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或县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 。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能应涵盖由其主管的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并能够对所属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 。第六条活动地域限于乡、镇、街道范围内的社会团体由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登记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行使业务主管单位职责,并协助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登记管理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能:(一)负责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登记工作(含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者备案);(二)对社会团体实施年度检查;(三)依法对社会团体实施监督,对社会团体违反《条例》和本办法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第八条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下列管理职责:(一)负责对社会团体筹备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申请事项提出审查意见;(二)负责对社会团体年度检查进行初审;(三)监督、指导社会团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四)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五)会同有关机关指导社会团体的清算事宜 。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以上管理职责,不得向社会团体直接或变相收取费用 。第三章登记第九条成立社会团体必须符合《条例》规定的条件 。成立社会团体必须有五名以上个人或三个以上单位发起 。发起人(含发起单位,下同)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申请筹备除应提交《条例》规定的文件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一)社会团体的宗旨、性质、业务范围、会员分布、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的书面说明;(二)拟任社会团体负责人(秘书长以上)人选的政治表现、在本行业(学科、领域)是否具有代表性;对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的材料,拟成立的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应进行审查并出具明确的审查意见 。第十条登记管理机关受理筹备申请后,应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依法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书面通知发起人,同时抄送其业务主管单位;不批准筹备的,应向发起人和有关单位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社会团体筹备机构应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设立,并在6个月内完成以下筹备工作:(一)凭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的文件申请刻制社会团体筹备机构印章;(二)筹集达到国家规定数额的活动资金并汇入登记管理机关登记验资专用帐户进行验资;(三)落实办公住所并提供其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四)发展会员;(五)按照《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修订章程草案,报登记管理机关先行审查;(六)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 。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事项以外的活动 。筹备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筹备工作的,必须停止筹备活动,向登记管理机关上交筹备机构印章,并向有关方面清退所筹得的款物,款物无法清退的,上缴登记管理机关 。拒不停止活动的,以非法社会团体论处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