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审核要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9个注意事项( 二 )


8、一定要注意方案的后续修改、完善的沟通 。
通常情况下,政府部门的评审程序中,设计方和开发商都会派人参加,因此双方对方案是否通过了会议的评审、是否需要后续的完善和修改都是明知的,但因为政府的会议纪要一般具有滞后性,因此双方要及时对方案的修改、完善进行沟通,特别是在会议纪要明确以后,要及时通知对方根据会议纪要的内容进行沟通和完善 。否则双方对后续的完善工作都要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
9、一定要注意不能擅自开展设计工作 。
特别是在合同约定按程序、分段设计的情况下,在前一设计工作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时,后一阶段的设计工作是没有开展的事实依据和基础的,因为方案设计都没有通过的情况下,后续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就没有开展的必要 。但作为设计院而言,可能会为了提前赶进度,而提前完成一部分后续的设计工作,那么,这种擅自设计的损失只能由设计单位自行承担,而不能要求开发商根据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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