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中国新劳动法是什么( 二 )


新劳动法,中国新劳动法是什么


4,最新劳动法没签定劳动合同可以去劳动部门向用人单位索赔除第一月外的其他工作时间双倍工资 。无论是辞职还是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都可以索赔 。多了解这方面可以去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一般地方劳动部门是起个协调作用另外劳动者无论何时都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 这方面信息可以利用空闲时间多查阅资料信息 。以保证自身权益我是律师,就你所述,不欠工资随时可以走 。1、你提前3天提出辞职就是合法的 。2、可以要求支付两个月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是在试用期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如果不是试用期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办理辞职.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已满一个月不满一年员工可以要求其支付双倍工资.希望能帮助你满意请采纳没签合同更好办了 拍拍屁股就可以走了5,关于新劳动法的部分问题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 。1、如果是因为单位的过错(如延付工资、强迫劳动、不能保证劳动条件等)而使你辞职的,你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如果是你自愿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而辞职则没有补偿 。2、2008年1月1日后到期的合同有经济补偿,之前到期的没有补偿 。补偿的计算是按每工作满一年不长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但是注意:你经济补偿的工作时间也是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的 。主动辞职是没赔偿的;合同到期自己不签也没赔偿 。劳动法不仅保护劳动都也保护企业6,关于新劳动法的问题双休日是不计发工资的(加班加点除外) 。以前如果发的是加班加点工资,现在不加班加点也不发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的 。看劳动合同中如何约定 。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20.83天 。具体到哪个月应该上几天班以日历为准(历法是国家授权天文台制定的),反正是8小时/天,40小时/周,超过部分若不能安排补休则要计发加班加点工资 。遇到法定节假日不管是上班还是休息都要照发工资,若上班则需另外支付300%的加班加点工资 。加班加点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加班加点小时数×费率(150%、200%、300%)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劳部发【1995】143号第3条:8小时/天,40小时/周,实行这一工时制度,应保证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不减少职工的收入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即日工资÷8】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你如果不是计件工资的话,扣工资没有法律依据7,最新的劳动法是怎样的这是最新的劳动合同法,看下是你找的吧, http://www.falvm.com.cn/falvm/app/db/f_lawshow.jsp?TID=1_113215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这些基本上都是和我们劳动者利益密切相关的一些条款啊!不好概况,概况下来就不完整了,不过最近又出了个劳动法解释说明,对无固定期限合同做了一些限制 。具体涉及到的面很广,如果想了解更多上网去找找,论坛上也有很多讨论的,那样你看起来就更容易懂了!95年的劳动法和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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